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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荒唐!遷墓公告 貼在墓碑上
    2008/03/18 15: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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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午吃飯看到這則令人噴飯的新聞

    給誰看?遷墓公告 貼在墓碑上
    TVBS
    記者:周欣怡      攝影:莊其源     台北     報導


    位在北投的第二公墓,市府計劃將闢建為公園,因此要求家屬配合遷葬,但家屬不滿的說,市府竟然是把公告貼在墳墓上,沒親自剛好來一趟的人怎麼會知道?面對不滿,殯葬處回應是因為他們也不知道這些往生者子孫的連絡方式,才會靠這樣公告,但當地里長聽到後更為不滿,認為殯葬處不去查資料,根本是在便宜行事。

    這一整片墓地,通通都突兀的插上用紅色噴漆寫上編號的木板,上面還貼著一紙公告,原來是通知家屬配合遷葬,但家屬不滿的說,講難聽一點,市府把公告貼在這到底是想給誰看。家屬林先生:「我的一個朋友,是在處理墓地,都幫人管理墓地,他和我說我才知道,不然我也不知道。」



    這裡是位在北投的第二公墓,總計738座墳墓葬的大多是在地人,由於預計闢建為公園,因此市府依法定的3個月期限,希望家屬在220519之內遷走,但怎麼會利用這種方式?殯葬處回應,實在是沒有家屬的資料。北市府殯葬處人員:「當時沒有登記,都沒有登記,沒有登記就不知道家屬住的地方,所以才用公告的方式。」

    但這種說法,當地里長聽到後更為不滿,他說殯葬處明明都有登記「墳墓主人的姓名」,怎麼會查不出來。關渡里長紀松鶴:「哪會找不到,你從戶政事務所找的到呀,死亡登記是從那邊,要報除戶證明呀,怎麼會找不到!」


    都市更新是好事,但市府沒有確實通知家屬,到時要是發生子孫找不到親人的遺憾,恐怕會引起不必要的民怨。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 ... ieslu20080318133751


    後來看聯合報,原來聯合報先報了

    遷葬通知貼墳上 引反彈

    【聯合報記者錢震宇/台北報導】 2008.03.18 02:08 am 
       

    關渡里長紀松鶴手指北投第二公墓說,殯葬處在每個墳墓前貼公告,不僅無法達到效果,也對先人不敬。他建議,遷葬日期延後,補償也能更彈性。
    記者錢震宇/攝影

    台北市政府遷墓,卻把公告貼在墳墓上,引起民眾反彈。位於關渡馬偕護校下方的北投第二公墓將闢建為公園,北市殯葬處要求墳墓所有人,在519日前將所有墳墓遷走再發包施工。

    此舉引起民眾不滿,認為殯葬處把公告貼在墳墓,既不尊敬先人,家屬也無從得知,要求市府延長遷葬日期。

    市府殯葬處副處長劉立方表示,遷葬依法公告3個月,且之前已告知包括區公所、里長辦公室等單位。劉立方說,民國72年訂定墳墓設置管理條例後,規定下葬要申請,當地因沒人申請,所以之後的墳墓都是濫葬,依法市府可以取締。

    她表示,殯葬處編列5300萬元執行北投第二公墓遷葬,民眾遷葬後不但祭祀方便,也不會影響都市景觀。協調會上民眾若提出合理訴求,市府可以接受,從寬認定,但她承認,公營的靈骨塔位確實不足。

    關渡里長紀松鶴不滿地說,殯葬處給的遷葬日期是220日至519,但遲至33他才收到通知,趕緊張貼公告在里內各處,仍有不少里民反映,根本來不及因應,一時也不知遷到何處。

    紀松鶴表示,他不反對公墓做為公園綠地,但市府也要為民著想,規畫遷葬後,家屬要把骨灰搬到哪裡。

    紀松鶴說,市府規定72年以後下葬的,屬於濫葬不予補助,但有些民眾是在72年後修繕,或是下葬資料已遺失,殯葬處也不補償,實在不該。

    一名阿嬤則說,他的親人葬在北投第二公墓,但名冊中卻找不到,市府馬上就要遷葬了,她擔憂亡故親人要流離失所。

    有民眾說,公告貼在每座墳墓上誰看得到,除非來掃墓,而且現在要後代遷葬,市府也應提供地點才對。

    市議員潘懷宗得知這問題後非常重視,建議殯葬處改在公墓出入口貼公告,而非貼在墓碑上,今晚730分將在關渡國中大禮堂召開協調會,為民眾爭取權益。

    2008/03/18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4261449.shtml
    ===============================
    真不知道處理相關業務的公務員腦殼裡裝的是什麼?
    TVBS
    的報導中有一段里長在反駁殯葬處說查不到家屬資料時,現場秀了貼在板子上幾大張的墳墓資料來證明可以查的到
    可惜文字稿無法秀出來,若找的到影音片段再補上來

    不過就算真的找不到家屬資料,也不該將公告貼在墳上就了事
    還有其他方法可以公告,殯葬處人員的智商就只有想到貼在墳墓上一項?
    還是台北市將陽宅陰宅一視同仁,陽宅搬遷公告是貼在陽宅上,陰宅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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