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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S.F.果樂法施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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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水、火、風、空、見、識
    2012/06/02 19: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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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水、火、風、空、見、識



    地、水、火、風、空、見、識,合稱為:七大(名數 / 丁福保: 佛學大辭典)

     楞嚴經所說。七大者:地、水、火、風、空、見、識。上五大為該括一切六塵之境者。

    見者舉經中眼根見性之一,使例知其他耳根等之聽嗅嘗知,即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之作用也。因之又名根大(經三)。

    「如一見根見周法界。聽嗅嘗觸覺觸。妙德瑩然。徧周法界。圓滿十虛。寧有方所。循業發現。」

    識者六根六塵和合而生了別六塵之識心也。開則為六識。要之為六境六根六識之十八界也。

    大者周徧之義,地水火風空周徧法界十方圓滿根識之二大亦周徧法界,十方圓滿,故皆稱為大也。

    此中明根識二大之周徧法界,他經尚無所說,是本經之特別發明也。

    雖密教之六大無礙,亦無過於此。


    「當知了別見聞覺知圓滿湛然性非從所。兼彼虛空地水火風均名為七大。性真圓融皆如來藏。本無生滅。」




    (術語 / 丁福保: 佛學大辭典)楞嚴經三就地水火風空見識之七法,明周徧法界之義,周徧法界者大之義也,此七法,性真圓融,皆如來藏,故種種法法無不周徧,無不含容,此為大之實義。

    大小乘中雖說四大、五大、六大,然是各持自相,地大不能徧於水大風大,水大不能容火大,豈成大之義哉,欲顯此義,故經中先就五陰,六入,十二入,十八界(是云四科),說明幻空性真之理,更說七大之義。

    此中第六之見大,為眼根之見性,舉一而其他耳根等之聞性等,可推而知,即六根之性也。

    故疏釋者通稱之為根大(案:俱舍有根見識見之二說,而毘曇宗成立根見之義,今於有情世間為愚者依根見之說開顯能緣能了之真性也),然則地水火風空之五大為六境,見大為六根,識大為六識,但與十八界開合不同耳


    世尊就十八界破凡夫所見幻化之相,顯圓融之真性,是七大之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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