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妝可以很豐盛,但女婿搬不走——聰明媽媽的護女法 - 桃園縣大園鄉陳康國小(原空軍子弟小學)校友會 - udn部落格
桃園縣大園鄉陳康國小(原空軍子弟小學)校友會
作家:歐家(陳靜芳)
文章分類
    Top
    嫁妝可以很豐盛,但女婿搬不走——聰明媽媽的護女法
    2025/08/11 10:18:58
    瀏覽:329
    迴響:0
    推薦:11
    引用0
    嫁妝可以很豐盛,但女婿搬不走——聰明媽媽的護女法

    25歲的獨生女兒帶她的男友見媽媽,跟媽媽說:男友是她的真愛,要跟男友結婚,媽媽看到這個男生眼神飄疑不定…。隔天媽媽勸女兒不要結婚,女兒就要翻臉,結婚勢在必行,又不能不辦妥豐盛的嫁妝,媽媽真不知道該怎麼辦?

    現在的年輕人有自己的想法,我們做父母只能在旁邊呵護他們,不嘮叨,就是最大的溫柔。父母聰明辦妥豐盛嫁妝,可以讓女兒感受到你們愛她,又不至於讓女婿給全盤搬走!

    1. 婚前贈與,並申報贈與稅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只會計算「婚後」的財產,婚前的財產不必分給另一半。

    如果父母在女兒結婚前,把房子、車子或現金送給女兒,並完成贈與稅申報,這些嫁妝就是女兒的婚前財產,就算離婚,女婿也不能要求分一半。

    若是結婚後才贈與,法律上原則也不用分給配偶,但若沒有贈與契約、匯款紀錄或稅務申報,很可能在訴訟中被認定為婚後財產。所以,記得保留證據,法律保障才站得住腳。

    2. 信託財產,給使用權不給所有權

    如果擔心女兒耳根子軟,主動將名下財產過戶給女婿,父母親可以用「信託」來保護財產。

    父母將房子信託給銀行,約定20年內女兒可以住,但不能賣(自然不會被女婿拿走),20年後才過戶給女兒。這樣既能保障居住安全,又能防止財產被過戶或變賣。婚姻走過二十年考驗,再交付所有權也不遲。

    3. 嫁妝部分留在自己名下,分期供給生活,再用遺囑安排

    父母並沒有義務一定要在結婚時「交付」財產。在外觀上買房子給女兒住,但是房屋名義掛在父母名下,此外,每月給零用錢或小額贈與,讓女兒生活得很舒適,但名下並沒有資產。

    同時,可以透過遺囑,把房子指定給女兒,再加上遺囑信託,就可以完整的保護女兒的生活。

    不管選擇哪一種方式,關鍵都是在「愛」與「保障」之間找到平衡。

    給愛,也給安全感,讓她在人生的風雨裡永遠有退路。

    —— 蘇家宏律師 ❤️

    Ps. 我拍了一部討論贈與房地產給女兒的影片,連結放在留言區,歡迎收看!

    #心安傳財富

    #恩典來守護

    恩典法律事務所Glory Law Firm
    回應
    你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發表迴響

    會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