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緣果~李炳南老居士著述 - 上善若水的心靈花園 - udn部落格
上善若水的心靈花園
作家:上善如水
文章分類
    Top
    因緣果~李炳南老居士著述
    2013/12/14 05:31:02
    瀏覽:283
    迴響:0
    推薦:0
    引用0

     

     

    (資源出處:節錄自-佛學常識課本-李炳南老居士著述)

     

    「萬法因緣生」,

    這是說一切事的發生,先必有因,再遇見緣,

    他就發生結果。


    「因」是事的本原,

    「緣」是一種助力,

    「果」是後來的結局。

    由因得果,全是緣的力量,這是值得注意的。


    緣有四種:

    一、親因緣,二、無間緣,三、所緣緣,四、增上緣。


    茲舉一喻:

    「因」比一粒種子;

    「親因緣」比種子本身的生機;

    「無間緣」比使種子的生機不斷;

    「所緣緣」比這粒種子的希望;

    「增上緣」比風日水雨等;

    「果」比這粒種子生成結的果實「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因與果是不會錯的。


    這就是說作善定得善果,作惡定得惡果;

    因果定率,最合科學。


    不種善因,專去信命運,或是禱天求神,

    希望得福,皆是枉然。


    因果通三世

    因結成果,是有時間性的,

    分為「現果、來果、後果」。

    當生成熟的稱「現果」;再生成熟的稱「來果」;

    多生成熟的稱「後果」。


    這是什麼道理?

    一是因的遲早力量。

    譬如一粒瓜種與一粒桃核,同時種在地裏,

    瓜種是當年生成,可以結瓜的;

    桃核生出,須經三、四年纔能結桃。


    二是緣的強弱力量。

    四種助緣,次第推進,自然成熟的就早些;

    或是幾種緣不充足,譬如土壤不良,

    以及風日雨水短了成分,自然成熟的就遲些。


    因果定率,尚有應當知的兩箇要點:

    一是因果永不消滅,遇緣便起現行。

    要想不受惡報,必須斷盡煩惱,證得界外聖果,

    方能免除。

    二是善惡不相抵銷,分受其報。

    但是多增善緣,可使惡報由重轉輕;

    勤杜惡緣,能使善果疾速成就。

    回應
    發表迴響

    會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