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收到露天拍賣系統寄來的通知信,表示98年11月1日開始,要收取成交費1.5%......
這讓乖喵聯想到多年前當X虎一筆交易、多次XX的政策,讓我從此退出X虎的賣家世界,也讓賣家們想破頭要省刊登費、成交費.....,也因為衍生許多交易糾紛跟爭議。
如今,連向來按兵不動的露天也開始要收成交費用,雖然低於X虎的3%,但是這樣說明平靜的拍賣會掀起不小的波瀾,1.5%說高不高,講低也不低,其背後所代表的含意實在非常耐人尋味~
我是不是又要搬家了?唉......
【公告】11/1起,免刊登費,收成交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