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手則---小心不蝕本! - David' s World - udn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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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freem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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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手則---小心不蝕本!
    2010/07/08 07: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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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載

    我參加一個的安全防範的研習會,讓我很驚嘆!這場研習會是由一個叫 Pat

    Malone的人主持,他是知名人士的保鑣,也為FBI工作,並教授警察及海軍的SEALS徒手格鬥。   

    以下建議非常實用,多看幾次,受用無窮!


     
     
     
    1. 警方的

    提醒

    手肘是身體最有力的部位。

    距離夠近,就善用手肘!
     
     
     
    2. 假如歹徒向你要皮夾或錢包, 不要遞給他

    ,而是將皮夾或錢包往遠處丟去。歹徒很可能

     對財物比對你有興趣,他會去拿皮夾或錢包,這是你逃

    跑的機會。 往反方向拼命跑!!


     
     
     
    3. 假如你被丟進車子的後車廂:把車後燈踢破,將你的手從洞中伸出去,用力揮手,

        

    駕駛人看不到你,但是其他人看得到。這個方法救過無數人命。  
     
     
     
    4. 女性常常在購物、吃飯及下班後進入車子,然後就坐在駕駛座上處理事情(如記帳、列清單等)。

     千萬不要這麼做!

    歹徒會藉機觀察情勢,闖入車內,拿槍威脅,控制你的行動。 進入車內,立即鎖門,駛離現場。   

     



      
     
     5.

    在平面停車場及立體停車場的幾個注意事項 :   
     
     
    A. 要警覺

    環顧四周;察看車內的乘客座和後座。(接近車子時,留意車底。) 


     


    B. 假如你的車子停在箱型車旁,則應該從乘客車門進入你的車子。許多連續殺人犯都是趁著女性要進入車中時,將她們拖進箱型車中加害。  


     
    C. 觀察停放在你左右兩邊的車子。如果有男性單獨坐在最近的鄰車內,最好回到購物中心或辦公室,

       

    找保全人員或警察陪你回去。 寧願防患未然,也不要終生遺憾。 ( 大驚小怪總比喪命好。

    ) 
     
     
     
    6. 永遠

    搭電梯,不要走樓梯。(樓梯間是一個可怕的地方,容易讓人形單影隻,變成最好的犯罪場所。

    )
     
     
     
    7. 假如歹徒有槍而你並沒有受到他的控制,


       一定要跑! 一百次中,只有四次歹徒會襲擊逃跑的目標;即使他攻擊你,大多不會是致命的部位,

    要跑!   


      
     
    8. 身為女性,我們總是發揮同情心: 不要再這樣!

    這樣會增加被強暴或是殺害的機會。

        一個叫泰得

    邦迪( Ted

    Bundy)的連續殺人犯就是一個相貌堂堂並且受過良好教育的人

        ,

    總是

    利用女性的同情心。他走路時帶著一根手杖或是跛行,經常要求別人「幫忙」

      

    他進入車內或是看一下他的車子,趁機綁架受害者。 


     


      

    最近有人告訴我,他的朋友在晚上聽到門口有嬰兒在哭,不過當時已經很晚了,而且她認為這件事很奇怪, 

      

    於是她打電話給警察。 警察告訴她:「無論如何,絕對不要開門。」

    這位女士表示那聲音聽起來像是嬰兒

      

    爬到窗戶附近哭,她擔心嬰兒會爬到街上,被車子碾過。警察告訴她:我們已經派人前往,無論如何 不能開門 

     

    警方認為這是一個連續殺人犯,利用嬰兒哭聲的錄音帶,誘使女性以為有人在外面遺棄嬰兒,騙她們出門察看

      

    。雖然尚未證實此事,但是警方已經接到許多女性打電話來說,他們晚上獨自在家時,聽到門外有嬰兒的哭聲,

     請將這個消息傳給其他人,不要因為聽到嬰兒的哭聲而開門。


     
     
     
          

    請嚴肅看待這封電子郵件

    因為上禮拜六「美國頭號通緝犯」( America's

    Most Wanted)節目中,

       

    報導路易斯安那州的連續殺人犯時

    提到了「哭泣嬰兒」的假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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