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慈濟這所中和靜思堂蓋在新北市工業區, 慈濟登記是 "工廠", 嘿, 慈善事業居然在工業區做工廠, 卻蓋成這樣不倫不類, 新北市官員也給它通過, 發給它建照雜照營業執照.
慈濟一貫 "作風" 是, 蓋好九層樓, 再去申請變更地目, 在工業區內, 就它這塊地變更為「社會福利專區」, 新北市政府官員又給它通過.
當然一切合法嘛. 問題在:
1. 慈濟好像拼命在收集台灣土地, 難怪成為地王, 只不過, 別人至少還要花成本, 慈濟做的是沒本買賣.
2. 就像慈濟在台南市辦慈濟中小學校, 那是私人學校, 要賺錢滴, 台南市並非偏遠地區, 但每年地租八百萬由台南市府支付, 賴清德付得爽歪歪, 拿納稅人血汗錢不當回事, 他說他支持慈濟. 真的俺越來越佩服柯P, 他敢打老虎.
3. 這塊中和靜思堂外表像拿民眾救苦救難善款建造的美侖美奧高級寺廟, 至今登記仍為工廠, 地目卻變更成社會福利專區, 裡面一到九樓都是工廠. 為什麼要變更地目? 因為工業區用地變更成社會福利用地, 地價高漲?
是不是應該說:這不是掛羊頭賣狗肉, 什麼還是掛羊頭賣狗肉?
是不是應該問:還有多少像這樣形成的 "慈濟資產" ?
如果在談慈濟的文章一味發帖談六四或KANO, 這就叫洗版及歪樓.
如果在談六四的文章回應六四, 在談KANO的文章回應KANO, 不叫洗版, 叫文章迴響.
小肉球 於 2015/04/21 03:21回覆
在三億元事件, 柯P顯然居於有錯的一方, 他沒搞清楚事實, 在選舉期間隨便抹黑競爭對手連勝文, 把連勝文跟鉅富財團綁在一起, 還明知周玉蔻是愛爆料的媒體人, 故意把不實消息放給周玉蔻 -- 這事沒話說, 柯P錯到離譜.
您放心, 俺是真能做到 "就事論事" 的人.
至於慈濟財團法人施壓, 俺不知正晶限時批節目是否受到慈濟財團法人的負面關說 (即施壓), 俺傾向於相信屬實, 因為: 俺以前接觸過慈濟財團法人, 親眼看到他們施壓給他們視為敵人的人, 其兇狠與奸詐不下於企業財團受到批評和指責.
小肉球 於 2015/04/21 03:18回覆
慈濟: (下兩圖取自網路)

(慈濟財團法人的榮董制度: 建構宗教帝國結合金錢帝國的人情關說網絡)
證嚴胞弟王端正
安啦! 俺這正藍就事論事, 誰對中華民國好, 俺就挺他或她.
你們這些藍統搞得越來越像紅統, 成天 "中國"、"中國" 而抹煞中華民國在台灣, 中華民國要靠藍的的話早就亡國了.
"正晶限時批": 俺一集也沒看, 不是根據這節目.
美帝與日右抹黑中國(淪陷地區政權)也都是利用真的惡行惡狀趁機加料: 你這句話像五毛的話. 中國大陸已夠黑, 用不著別人抹黑, 任何政權逼人民翻牆當穿窬之徒都是黑政權.
小肉球 於 2015/04/15 04:29回覆熱度已過,現在已經沒人談慈濟了,
慈濟富可敵國,也沒人再打擊斂財的魔頭了,
慈濟只要熬過與論,就沒事了!
心有戚戚焉!
遊說: 合法. 相關利益團體, 針對與己身相關議題, 對握有決定權的政府機關或民意機關, 進行陳情暨勸說的行為, 目的在對方能夠作出有利於己方的決策.
關說: 絕多不合法, 全部違反道德規範. 利用層層人情關係網絡, 以有形 (金錢或禮品等) 或無形 (地位或人氣或名聲等) 利益為餌, 接觸握有決定權的政府官員或民意代表, 目的在對方能夠作出有利於自己的決策.
以上僅為小肉球的定義.
您誤解我就事論事的意思,我是指很多對慈濟的指控基本上是烏龍一場,有些則是惡意栽贓,那麼我真對每件指控加以查證還原真相,只是剛好受害者是慈濟罷了.肉球姐對於一些指控也是聽來的,既然不是親身經歷,就要查證一下再轉述,否則就是散播謠言.
至於一視同仁是指例如買地這件事,根據理性探討我不覺得買地是貪,因為買的都不是住宅商業用地,根本很難轉手,也是不與一般民眾爭地.因為所有都市計畫都沒有福利專區的規劃,那麼當然要申請變更,且變更後也只能做福利用途,假設買了工業用地,將來建物廢止地皮賣出,那也無法變更為住宅商業用地,而是要回復工業區使用. 買工業地皮是比較便宜,難道這不能算是替信眾省錢嗎?
我沒捐過慈濟一塊錢,看道路邊慈濟募款我也沒有意願掏錢,基本上這惑世之力惑不到你我,您跟慈濟打過交道,印象很差,那麼我就不覺得有啥惑世之力,基本上慈濟反而是得罪您了,那來惑世之力?只有一種解釋,您法眼無邊看破技倆,慈濟在您眼裏盡是邪魔歪道,那麼相對的那些慈濟人就盡是凡夫俗子,雙眼朦朧了.
小肉球接觸慈濟財團法人, 是多年前為流浪狗, 並非慈濟財團法人 "得罪" 俺, 俺是被動捲入, 純打抱不平而已. 接觸後, 才發現慈濟財團法人的真貌與其社會印象全然不符. 都是陳年舊事了, 雖然俺都保存資料, 假如乘柯P vs. 慈濟事件翻出來, 扣慈濟財團法人幾頂極大極重的帽子, 沒人敢說俺胡說八道, 也可以大炒部落格人氣. 但君子有所不為, 那已是 water under the bridge, 過去就過去了.
該次 "戰事", 只令俺看清慈濟財團法人並不特別, 它跟台灣其他佛教宗派或民間宗教組織一個模樣. 真正令俺見識到慈濟財團法人的貪+偽善+任性, 是莫拉克風災, 所以才為小林村災民寫了一篇文章.
嘻嘻, 請慈濟財團法人不要說替信眾省錢, 俺是把慈濟財團法人這個組織和信眾分開看的, 它是它, 信眾是信眾.
小肉球 於 2015/04/05 04:44回覆林委員淑芬:如果這個案子真的是為慈濟的學校量身定製的,我們和慈濟溝通過,他們願意設定為40年,租金也比照國有土地,我們希望有這樣的精神。
真希望林淑芬能公開是慈濟裏的誰和她溝通的!該不會是冒名的?
格主引述中天臺灣顧問團的内容和網友的論述並不能讓「慈濟遊説修法」變得更真實,因爲顯然他們的消息來源都是林淑芬的爆料,而林淑芬刻意隱瞞了私校早在97年起就已經可以租用財團法人的土地這項重要資訊。
至於私立學校法爲什麽會有第三十六條修正案,在小治提供的立法院公報中有如下的記載:「本席是提案委員,現在針對何委員的質疑說明我們提案的用意。剛才何委員問為什麼當初立法時要限定私立學校租用土地只能租用公有、公營事業或財團法人的土地?其實這是為了求取辦校的穩定,如果是租用私人的土地,土地所有人隨時可以毀約進行開發,導致學校的經營有所變化,進而影響學生的受教權。本席曾做了一點研究,當時修法是一個一個加上去的。為了克服這個問題,所以我們設定承租至少要20年以上。
另外,委員也提到有些私立學校經營者利用學校租用的土地炒地皮,不過我想他們如果要達到炒地皮的目的,應該去購買私地來建校,如果只是租用,土地還是別人的。而契約經過公證後,可以免除往後的疑慮,可能較為妥善。
而我們所以提案修法並不是讓私校再新設更多,早上本席質詢時已充分表達,現在國內念高中職的學生中,私校學生的比例占46%多,幾乎是一半,跟已開發國家念私校的比例相比顯得較多。不過私人興學在教育普及上發揮了相當大的作用,因為當初政府的資源有限,確實是靠私校興學才能讓教育像如今這樣的普及。
為了因應103年即將實施的十二年國教,我們希望公私立高中職能夠均優質化。現在如果是以基測的方式來分發,分數較高的學生都是念公立學校,未來如果75%的學生是用登記分發,勢必有75%高中生將近一半進入私立學校,所以我們必須幫助私立學校提升品質。私立的明星高中畢竟是少數,我們希望幫助的是比較後段、尤其是在鄉間的私立高中,如果這些學校想辦體育、藝術等特色招生,而且學校附近又有私人閒置土地,那麼他們就有彈性可以租用。現在法令沒有允許私立學校去租用私人土地,大部分在鄉間的學校都是違法租用,也就是已經違法了,所以我們必須立法讓其合法化,才能有效地管理這些學校。本席舉個例子,我們南部有所學校租用了整棟國宅作為學生活動中心和校舍,完全沒有受到主管機關管制,這樣已經存在超過10年了。我想各地都有這樣的情況。修法的主要目的是讓學校能夠有彈性地好好經營,而且有法源依據可予以管制和監督,讓學生的受教權不會受到影響。這是本席提案修法的緣由和目的。」
對於慈濟我不會想親近,我與慈濟也沒有法緣. 這些為慈濟澄清的動作,純粹是路見不平,就事論事. 倒是肉球姐一直帶人帽子,只要有反駁意見就打成挺慈濟.
對於慈濟的佛法,那是另外的議題,這次的事件我是針對其入世事業表達看法. 慈濟基金會對我來說並不崇高,就是一個比較積極的慈善團體罷了,那麼既然是普通的團體就該被一視同仁看待.
慈濟所做的土地變更並沒有增值利益,請不要再人云亦云了,目前關於土地的負面批評都只是臆測. 沒有證據他賣土地,有賣才有利益.
林淑芬就只是臆測,所以會議中不敢用肯定句. 然而卻在政論節目用肯定句,誇大其辭唯恐天下不亂至為明顯. 對於各種意測猜想我是不信的,我認為這樣比較好.
這條校地的謠言說法矛盾根本不攻自破,我想慈濟大概懶的澄清. 遽聞慈濟十誡中就有不干涉政治的戒,相信在廣大信眾,若高層自破戒,只會讓信眾離心. 或慈濟根本不用自己去影響任何事,只要行的正,自然有人會為其說話,這大概就是肉球姐感受的龐大影響力吧.
戴人帽子倒不至於, 見仁見智啦! 慈濟財團法人本來就狗屁倒灶事一籮筐, 揭弊與鍼砭乃所當為, 俺不認為小治碰到慈濟事做到 "就事論事". 例如小治說慈濟 "既然是普通的團體就該被一視同仁看待", 唉, 沒錯呀, 小治就事論事了嗎?
問題就出在慈濟挾其惑世之力, 一直耍特權, 搞國有地, 這可是中華民國的地, 有28萬坪吧, 搞後再變更地目, 25年變更12塊地.
不, 慈濟在俺眼中早入邪道, 問題在它行的不正.
真貪啊 ...
小肉球 於 2015/04/04 03:56回覆林委員淑芬:如果這個案子真的是為慈濟的學校量身定製的,我們和慈濟溝通過,他們願意設定為40年,租金也比照國有土地,我們希望有這樣的精神。
當初在立法討論時就提出臆測.現在又毫無根據的指涉慈濟遊說,實在欠厚道. 那學校承租基金會的地本來就合法,那林還跑去跟人家溝通甚麼? 自己搞不清楚狀況還亂栽贓實在莫名其妙.
林淑芬這句話只顯示這項 "私立學校法修正案" 真的是為慈濟設校量身定做. 要不然她提這幹什麼, 依俺瞧, 她語帶嘲諷. 最後拍板定案30年, 非40年.
此外, 林淑芬只在2015年叫出 "慈濟條款", 2013年或之前沒說 -- 是小治說的.
你挺慈濟挺太厲害了.
台灣有慈濟絕非台灣之福, 隨便啦, 人間事自有其緣法.
林淑芬很可能是胡謅,沒有任何證據說是慈濟遊說私校法36條修正,且慈濟根本沒動機去遊說,既然97年已開放私校"可承租財團法人土地",那麼慈濟沒必要遊說進一步開放租用私人土地.
且私校法36條規定,土地承租價格要比照公地價格,就不會有高租掏空疑慮. 至於慈濟的土地變更為住宅用地相當困難,若有再譴責不遲.
小治太相信慈濟. 小肉球從美國返台, 本來一片白紙, 和慈濟打交道以後, 才看到慈濟的真貌, 俺是不願提, 若提, 在在證據確鑿 -- 哪在履行佛法.
俺不喜歡林淑芬, 然而君子不以人廢言, 她所云應該真實性極高, 慈濟勢力何等龐大嚇人: 1. 若無證據會被慈濟整死 2. 慈濟並未反駁 3. 慈濟愛遊說乃眾人盡知, 並非秘密.
blog.ctitv.com.tw/TWconsultant/archive/2015/03/18/2015.03.18.aspx
中天: part2 議題》2013年慈濟遊說立院,放寬設校租地規定,為何基金會不願捐地
part2 議題》花蓮慈濟中學堅持租基金會土地當校地,所為何來?
3. 慈濟「左手」租「右手」? 租自家「基金會」土地當「校地」
4. 立委「林淑芬」爆:當年「修私校法」根本「慈濟條款」秘辛!
https://anntw.com/articles/20150317-2pFl
二、原本私立學校設校,必須自己擁有土地,或是租借國有地或國營事業土地。慈濟興辦私立中學,堅持「租用慈濟基金會的土地當校地」,因此大動作遊說國會修法,放寬租地對象。在2013年初,在九十人贊成、七人反對、三人棄權的懸殊比例下,通過了被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戲稱為「慈濟條款」的《私立學校法》第三十六條修正案。
三、 萬一當初購置保護地即有此「設法修法,變更地目」之心,即犯盜戒之輕罪 ( 可悔罪 ) ;又展開遊說,以利修法,即犯中罪 ( 可悔罪 ) ; 最终若順利變更地目,獲得增值利益,縱使可預見的未來皆不出售、並且是行慈善志業,亦是犯了重罪(不可悔罪)。其中所有参與其事、自作教他者,皆犯盜戒, 且是偷盜全民的利益,日後皆要一一償還,較偷盜一人的罪業更重!
http://chinju.dlearn.kmu.edu.tw/publication/005.pdf
慈濟誤把災後重建簡化為「慈濟大愛園區」建設,慈濟文化遊說成為災民文化重建的主軸,入住的災民將成為國際觀光重點,這其中,慈濟人完全看不見原住民族人無法言說的文化苦悶,這為原住民文化帶來的浩劫,恐怕不下於莫拉克颱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