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一陣子在台北被開了一張停車計費單, 費用15元, 效期是6月8日...
因為我在宜蘭, 所以就想在宜蘭將這張繳費單解決, 想不到連續兩家便利商店都無法判讀, 這下子我可急了, 不過就想等回到台北再繳吧, 但是這些便利商店好像跟我有仇似的, 都說無法判讀, 直到最後一家的店員才發現截止日是101年的6月8日,天阿! 怎麼會這樣阿, 即使是101年應該也可以?錢阿, 不過店員說好像要等到繳費前一星期天才能繳錢, 挖哩! 我還不知道這張繳費單可不可以保存到101年阿, 如果是你, 你會如何作呢?

1. 決定不缴了, 就留作紀念吧....
2. 留到101年再繳
3. 到原來停車的地方, 找開單人員, 請他再從新開一張
4. 到停車管理處繳錢 (不知是否可以, 可能要跑兩趟)
5. 拿給在野黨, 作為攻擊執政黨的武器
後來我決定還是選擇1, 因為這實在是太經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