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市健康服務中心在94年1月成立,它的前身則為臺北市衛生所。
這是經過專家團隊為著時代的變遷評估公共衛生功能走向後;改變它存在服務的屬性與價值。
我以前服務於衛生所,一個公共衛生護士的功能很大,其中包括了社區精神衛生護理,接的個案為醫院住院後回家的精神病患者,大都病情穩定,為維持他們在社區生活動功能,護士或社工都會定期訪視後;定期與醫院督導醫師個案討論。
除了我應照護的社區護理工作外,也我負責照顧的社區精神病患大約有十幾名
我很認真的按時間去訪視,
大部分會訪問到個案本人;
少部份只訪到家屬,
訪談中間會瞭解到許多問題與需求,做為後續追蹤與服務事項。
在訪談中也會看個案領藥與服藥情形。
因個案服藥會變動做緩慢、嗜睡
僅少數穩定的個案,會恢復工作
很多個案期待找到工作
但一般都沒事做
只好在社區或到別的地方閒晃
初期,沒照護經驗的我,只能靠所有學識去應付訪視…
第一次訪視見著這個女個案,在五專畢業之後,精神分裂發病,
出院後回家,坐在父母身邊與我侃侃而談,一直期望能有個工作
隔三個月;第二次訪視,只見著父母,告訴我已去斗六打工,藥會寄去給她吃
隔三個月,再訪;一樣在斗六打工…
年終,準備作年度社區護理計畫,蒐集生命統計料,在數十張死亡證書中,統計著年度死因人數,…赫然見著這個案的名字,
診斷書寫著…墜樓….
日期是---
我第一次訪視後不久……
(版權所有勿抄襲)
精神科病人讓我的印象很深
記得實習精神科時我第一個病人就對我有被害妄想
所以畢業後我完全沒打算走精神科這條路
我很佩服走精神科的醫護人員....
現在社會走精神科患者越來越多
有些都不就醫家屬也沒病識感...真替他們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