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曆新年過後該怎麼退錢予捐款人嗎?
遇到「假宗教真斂財」該怎辦?日本已立法讓民眾捐款後可反悔。
2022年12月10日媒體轉述日媒報導,『日本國會趕在會期最後一天,罕見利用週末火速通過用來救濟「舊統一教」被害者及規範惡質捐款的新法。這是日本首度以法律規範宗教法人等團體不當勸誘捐款。
日本《每日新聞》報導稱,新法正式名稱為「關於防止法人等不當勸誘捐款等法律案」,明文禁止6種令人感到為難的行為,包括法人團體等在勸人捐款時,假借「通靈」煽動捐款人心生不安,告知如果想避免自己及家人發生負面影響就必須捐款等。
如果法人團體違反規定且不遵從中央政府採取的措施命令,新法明訂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萬日圓以下罰金等罰則。
民眾若在新法禁止的6種情況下捐款,由於消費者契約法也同時完成修法,新增捐款人本人可取消捐款的規定;甚至捐款人所扶養的孩子與配偶,也可以代捐款人本人要求返還供未來生活費等所需費用。
新法也規定,勸人捐款的法人團體必須顧慮捐款人狀況,「不讓捐款人陷入壓抑個人自由意志、難以做出適當判斷的狀態」;如果違反規定,行政機關將給予勸告或公布該團體名稱。
《產經新聞》報導,新法規範的對象不是只有宗教法人,還包括一般法人及團體;除了禁止假借「通靈」煽動他人心生不安的不當勸誘捐款行為等,也禁止要求捐款人透過借錢或變賣住所等生活不可或缺的資產,來籌措捐款資金。』
對於這個報導,我們只舉最後一項「禁止要求捐款人透過借錢或變賣住所等生活不可或缺的資產,來籌措捐款資金。」這項乃台灣佛教團體最容易犯的情事,法鼓山的法師最喜歡開口閉口「你要發心喔!」「給你做功德、種福田!」,前述引誘信眾少吃一餐累積榮譽董事最是典型。
日本透過立法來防治,表示出在該國社會上已經出現這種現象、問題很久,而整個社會的共識成熟到認同必須透過法律手段予以遏止,這才可能立法通過的。尤其法案中又有刑事罰則,更顯示這種宗教勸誘捐款的行為是有相當程度的可責性了。這不是某幾位大師說了就算吧。
另方面,在社會前行的國家的立法例,對台灣社會顯然有相當的啟示作用,一個負責任的宗教團體,應該洞燭機先,趕緊自我檢討改進。
最近在網路上高價販賣諮商筆記,引起爭議的YouTuber理科太太,據報載,由於社會輿論抨擊,「其合作廠商線上平台已宣布退費並免費釋出內容,盼外界理性公評」。這看起來是一種被迫的良知,但總比沒有好。
高唱「心靈環保」口號的法鼓山,看到這裡難道不該想想自己的社會責任,思考該怎麼退錢予信眾嗎?!
曾任藝起發光理事!何戎針對小甜甜的委屈「建議宋逸民當面道歉」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0204003940-260404
人性脆弱,八風ㄧ吹就跟著走了!
錢風、膨風、名風、利風⋯⋯吹來,個個現形!
還「愛ㄐㄧㄚ給細字」啦!
千萬不要考驗人性啊!
再怎麼大咖、名師、名醫、名星⋯名人之類的,
還有天天在做「提昇人品、建設人間淨土」神聖任務的名師父;只要人品沒提昇的,任誰都一個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