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來說渣男性騷脫逃三部曲:
一、性騷:起心動念找到對象,借業務之便由上而下用言語試探,測量反應以計算成功機率。
二、性侵(誘姦):以職權施加壓力,以暴力使之就範,性侵得逞。
三、脫逃:轉化成炮友,三天兩頭約炮,即便是樁腳晚輩,照吃不誤!也有因此生米煮成熟飯,背叛著原家庭與社會,金屋藏嬌,將人與孩子養起來當小三;或者也可以直接睡到受害者家中當房客,一月以極低租金幾千元就全包,包早餐、包休息、包睡。

他們心存歹念,從性騷到性侵得逞,以話術、職權威嚇,或金錢達成各種形式和解,受害人以為可以息寧人,不必立刻面對取得公道的副作用力的反作用力,卻可能是往後一輩子的不同際遇甚至苦難的變調人生。
如果說十年前性騷,加害者被me2要出來公開道歉,那些逼下屬從性騷到約炮,到同住,到生子同居不應該為他們的不良行為向社會道歉嗎?

另解 :
賀爾蒙充足者,通常較具 "拚勁與幹勁"。
黨中央,可不能少了他 (她) 們 ~
所以,反之 也許更應該保障名額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