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繼台北捷運兇殺案之後,美國加州大學聖塔芭芭拉分校,也發生震驚全美的隨機槍擊案,槍手是年僅22歲的學生羅傑,令人吃驚的是,他的犯案動機是因為沒有談過戀愛,對周遭人士心生不滿才會預謀犯案,他犯案前寫下長達140頁的殺人計畫,他說自己告白每次都失敗,對女性心生怨恨,動手前還拍下自白影片,嗆聲要殺光高傲的金髮美女。他的室友,來自台灣的留學生洪晟元,還有華裔的George Chen也被殺。目前共有7人死亡。
看到這樣的新聞,真是令人震驚,不過這也不是美國的第一次校園喋血,為甚麼這樣的慘案ㄧ再發生?
越是講人權的國家、越有這樣的事件,諷刺得很!反而被認為有鞭刑不人道的國家、都沒有這種事件發生。
現在世界上還有十七個國家實施類似鞭刑,如阿富汗、巴哈馬、汶萊、伊朗、安曼、馬來西亞、巴基斯坦、沙烏地阿拉伯、南非、蘇丹、史瓦濟蘭、千里達、托貝哥、阿拉伯聯合大公國、葉門、辛巴威及新加坡。
但在東南亞國家中,只有馬來西亞與新加坡二國採行而已。
目前新加坡處罰鞭刑之種類,限於刑法中造成人民身心重大傷害的罪嫌,包括:重傷害、搶劫、強暴及猥褻等罪。在1966年通過一個以維護市容為目的,也就是著名的「破壞法」(Vandalism Act),來以重罰塗鴉及破壞公私財產的行為。
鄭捷想要自殺,卻沒勇氣,就多殺幾個人來達到求死的目的,哪能用一顆子彈就遂了他的心願呢?
2012年曾文欽隨機殺了一個十歲男孩,只為了想吃免費牢飯,反正殺死一個人不會判死刑。哪能讓他稱心如意呢?
這些冷血的人喪失了同理心的能力,只有讓他們"痛",才能讓他們確實感受他們傷害別人時,受害人的"痛"! 因此反而能讓他們心生懺悔!從短期來看、傷害了罪犯的身體,從長遠看、卻拯救了罪犯的靈魂啊!如果鞭刑的"痛"還不能讓他們醒悟,那就讓他們在地獄中受苦永無出期吧!
看看我們的立委在爭權奪利之餘,能不能做些好事,提案設置鞭刑?對於殺人、放火、強姦、擄人勒索、對人造成重大傷害者,請ㄧ體適用。
千萬別再搬出”人道”或”人權”的議題,去講給那些受害人聽吧!
邀請鑑賞拙文
〈反死刑者維護人權的弔詭〉http://blog.udn.com/jade991003/14060956
還請不吝賜教為禱. 謝謝!
羅傑確實比鄭捷有勇氣,敢作敢當自我了斷!
鄭捷心態嚴重異常,且似乎認定廢死聯盟會保他不被判死刑?
2013 年七月發動屠殺 77 人血案的挪威〈已廢死刑〉殺人魔布雷維克,就是吃定法院不會判死刑,才肆無忌憚連續濫殺無辜。
正常人可能帶有一點典型反社會人格〈反骨〉,但頂多憤世嫉俗,絕不會訴諸暴力傷害無辜。
鄭捷迥異於常人,是非典反社會人格。或許鞭刑會讓其懼怕。
非典反社會人格=多重精神分裂人格+非典躁鬱症〈嚴重〉。
至於他想自殺沒勇氣,以濫殺乘客來冀求一死?很存疑。
殺人犯一旦面臨死刑定讞,幾乎沒有不腿軟、不怕死的。
加州槍擊案羅傑也是非典反社會人格,作案動機亦匪夷所思。
這類病態人格機率是百萬分之一,不幸遇著一避開二反擊之。
〈非典病態反社會人格心智強烈扭曲,廢死人權組織沒有袒護非人類的資格。〉
最可憐的是其父母〈固然有教養不力責任〉,辛苦養育兒女成人,竟成殺人魔,其情何以堪!
羅傑比鄭捷有勇氣, 至少他自殺了, 算是贖罪的ㄧ部分吧! 也節省了社會成本, 不必浪費公帑去開庭.....
茉莉花香 於 2014/05/27 23:19回覆這些天 看到 聽到 都是不辛事情
看來 人心 真的很不穩定 很亂
動不動 就是殺人 事件 外國這事件 真的心裡不平衡 有問題造成
真的是 無奈阿
令人痛心的消息接二連三, 願死者安息! 傷者早日痊癒! 殺人者得到應得的懲罰!
茉莉花香 於 2014/05/27 23:22回覆大欺小 強欺弱
趁機偷襲 手無寸鐵的老弱婦孺 根本不是一條 "漢子"
從電子玩具的虛擬 "殺戮遊戲" 中著的 "心魔"
實地發洩於 "真實生活" 中的悲劇 捷運傷亡者何辜? 情何以堪?
愛台灣 贊成亂世用重典 低於死刑之刑罰 應讓 "鞭刑" 罰則入法
以嚇阻犯罪 端正社會風氣 保護善良百姓 全民有責
真是令人既震驚又難過, 這些年輕人怎麼了? 對挫折全然沒有承受力, 對生命全然不尊重, 對別人全然沒有同理心.....
美國槍枝取得容易, 所以校園血案時常發生, 亂世用重典, 實在有必要!
茉莉花香 於 2014/05/27 10:32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