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1(五)「新書講座」—看宇色如何與靈界對話,透視另一個神祕世界 - 心靈散散步 街角遇宇色 - udn部落格
心靈散散步 街角遇宇色
作家:宇色
文章分類
    Top
    2011/1/21(五)「新書講座」—看宇色如何與靈界對話,透視另一個神祕世界
    2010/12/17 11:10:37
    瀏覽:153
    迴響:0
    推薦:0
    引用0

    卡陰、見鬼、通靈、附身、觀落陰、說靈語、傳遞往生靈魂的遺言、窺看前世今生與未來……

    你以為這些只是怪力亂神、太累眼花或是疑心生暗鬼?

     

     

    光是台灣,敏感體質者和靈修人至少就有200萬……

    甚至,你就是其中一員!

    你可以不相信,

    但這個看不到、摸不透的世界,一直在你身邊!

     

    想知道你身邊那些靈修人在搞什麼?修什麼?

    好奇一個可以與靈界溝通的人,會有什麼特殊能力、精彩生活和酸甜苦辣?

    他們跟你我究竟有啥不一樣?

    甚至你自己就正因為與靈界溝通的潛力已被開發而開始感到徬徨、不知所措?

     

    報名「2011/1/21(五)《我在人間與靈界對話》講座」,就算從來沒遇過鬼、通過靈,來聽宇色老師分享他「從野台歌仔戲演員、美容師、瑜伽教練、王品企劃主任到塔羅牌占卜師的奇幻靈修之旅」,也可以身歷其境這精采刺激的超自然體驗!

     

    一、活動時間:100年01月21日(五)晚上19:00~21:00

    二、教師:宇色(奧修新靈氣一級合格、中華民國瑜珈協會合格老師、雅虎部落格「心靈散散步 街角遇宇色」格主、大陸高級心理諮商師、專職塔羅牌占卜師、身心靈工作者……)

    三、講座分享書目:《我在人間與靈界對話》,宇色著,柿子文化出版

    四、上課地點:臺北市羅斯福路五段158號2樓(捷運萬隆站4號出口)

    五、名額:35個人

    六、費用:220元

    (含《我在人間與靈界對話》作者親筆簽名書1本、 我在人間與靈界對話 我在人間與靈界對話》是一位年輕靈修男的修行日記,用親身體驗、透過最真誠的告白,帶你聽見不一樣的靈修聲音。同時,全書也藉由

     

    shapa大豆蠟燭1個(隨機贈送,送完為止);

     

    報名費請事先繳交,以保留書籍和贈品優先權)

    七、報名截止日:2011/01/14(五)

    《33個神祕旅程和Q&A,帶你透視另一個神祕世界,從一個全然不同的特殊人生故事,尋找另一種生命的指引和反思。

     

    shapa



     

    「Shapa大豆蠟燭-茶蠟系列」,使用100%純天然大豆蠟原料,全程純手工精作,PLA環保容器,自然環保無污染,共有薰衣草 / 梔子花 / 春天玫瑰 / 百合 / 檀香 / 綠茶 / 蔓越莓 / 柑橘 / 薄荷 / 香茅 10種香氛。

    每顆約14g,燃燒時間4.5鐘頭,大小為直徑 3.9 x高1.8 cm,10種香氛隨機贈送,限量送完為止!

     

    報名方式:(為維護您的權益,請事先報名唷!)

    1.來電或來信告知姓名、電話等資訊

    ※來電報名:(02)8931-4903

    ※傳真報名:(02)2931-9207

    ※來信至service@persimmonbooks.com.tw

    .主旨--報名「2011/1/21(五)《我在人間與靈界對話》講座」

    .請下載報名表確實填寫後,將檔案寄回,以利後續處理。或由下方按鍵【Mail報名】直接線上填寫報名資訊。

     

    2.確定課程費用後,請於報名後一個禮拜內完成付保證金手續

    ※ATM付款資訊:(為確保您的名額,請事先付保證金唷!)

    .銀行代號:816

    .輸入帳號:03612601427100

    .請將「姓名」、「電話」、「付款日期時間」、「轉帳帳號後五碼」、「付款金額」等資料,傳真或利用電子郵件傳送給我們唷!

    ※ 親至V-Life繳費:請於週一至週五8:30~19:00至上課地點繳費。

     

    備註:

    1.如已報名臨時無法參加,報名費將不退費,並請於2月28日(一)前,自行到柿子文化領取1本《我在人間與靈界對話》作者親筆簽名書,及shapa大豆蠟燭1個(隨機出貨,送完為止),若需柿子文化寄送請支付運費55元。

    2. 現場位子有限請儘速報名,以免向隅!

     

    活動訊息,請參閱柿子文化

    http://www.persimmonbooks.com.tw/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4988&forum=75&post_id=11299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