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jun5238(jun5238) 於 2011-12-29 22:20 回覆: | |
| 對貪官來說,有哪一條貪污,不是用來補貼薪資啊?噗... | |
沒罪的人就是沒罪 就不是貪污 你再鬼扯呀
這種無意義的詞句堆出來的我也會呀 來個照樣造句吧
對綠黨工來說,有哪一條抹黑,不是用來掩飾己非啊?噗...
還可以這樣說呢
對綠黨工來說,有哪一條政績,不是用來當成空氣啊?噗...
對綠黨工來說,有哪一條新聞,不是用來扭曲污衊啊?噗...
我的照樣造句 感覺比你的原句真實度還高些呢
特別廢除罪 是因為它具有實質補貼薪資的本質 你不懂就去翻解釋文
不要在這裡瞎扯 我告訴你 不是公家錢進私人口袋就是貪污 公家發的薪水就不是
你再愚民呀 如果二審判刑的你都不認為有罪
那你在那裏唉唉叫的指無罪判決的有貪污 你雙重標準喔
還敢說啥放諸四海皆準 你告訴我你的"四海"是什麼? 四海幫嗎?哈哈
皆準 今天就不會是阿扁在裡面 其他人都沒事了 不信 你去查查網路資料
有特別費的問題的 不是只有馬英九 民進黨的也有 真是無聊呀
講不清楚小豬黨的 就硬扯幾年前就結案的東西出來講
孩子 別鬧了 你認真比較就知道 宇昌案比較像阿扁模式的搞錢手法啦
要漂白 你可能得去買漂白水試試囉 靠寫些誤導文是沒效的
2011年12月28日17:02蘋果即時
劉憶如去年5月接任經建會主委與開發基金召集人,但8月6日,劉憶如卻派了前夫、也是經濟部轉投資的生技中心董事長李鍾熙,出任台積電的董事,違反《行政程序法》第32條「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為事件之當事人時,應自行迴避」的規定。
而且,依照去年台積電財報,李鍾熙領取了盈餘分配酬勞800萬,超過每月1萬5的上限部分,翁金珠與段宜康問,這筆錢「是否有繳回國發基金?」,他們要用劉憶如的標準與邏輯反問劉憶如,「難道沒人可以派了嗎?有無瓜田李下?其中有無圖利地方?」希望劉憶如要出證據回答。
明明是無罪的特別費 卻一直要栽贓成貪污 笑死了
甚麼叫貪污 龍潭案那種被判刑確定的才叫貪污
沒話回就乖乖縮著呀 幹嘛顛倒黑白
還是抹黑本來就是你的天職 阿不是天職 因為有領薪水?
蔡英文,是要當總統的,就像皇帝一樣。
這樣拿個幾千萬到家裡花一花,有什麼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