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問:「他跟您道歉?所以當時他跟你道歉有下跪是不是?」陳肇敏說:「他自動的。」記者又問:「所以他當時是在您面前認罪嗎?」陳肇敏則表示:「對,對。」』
在台灣,詐騙集團技術九流,但是騙死江國慶,騙死了人,還絕不償命...再領終身俸加十八趴。
有人趕忙說:「夏衛說的,應該是專指那種詐欺大陸人的台灣騙子吧?」是了,甚麼人不好騙,敢騙中國人,送到大陸,一個一個把你們江國慶掉。別說這些台灣騙子,手無縛雞之力,就算是跆拳道已經踢到世界第一的台灣選手楊淑君,去廣州踢亞運,錄影帶證明是被中國趙磊派的小妹栽贓,因為沒錄到聲音,中國趙磊判定這是楊淑君出言叫小妹偷裝作弊用的感應貼片,是詐欺大陸人的行為,把大陸人當成了馬總統。是可忍孰不可忍,本來要全隊都判定是詐欺集團的同夥,趕回台灣的..中國趙磊的駐台灣發言人行政院長吳敦義說「根據馬政府所接收到的「前線訊息」以及相關報導,趙磊在兩次亞跆盟開會時,屢次幫楊淑君說話,對台灣十分友善。」
呼,好險。當然,楊淑君本人也很克制,自己被判失格敗,現場坐在地上大哭一陣,就沒事了。再多哭一陣的話...『是想知道江國慶是怎麼死的嗎?』
有人不解的問:「不對呀,錄影帶明明說的是中國趙磊的小妹栽贓,怎麼會變成是台灣的楊淑君作弊呢?」原來有人還沒學會詐欺集團入門的第一課,嗯,先暫定課程名為『睜眼說瞎話』。
案例請看...
『陳凱倫的兒子陳銳涉及妨害自由討債案,台北地院認為陳銳無恫嚇或向被害人施壓證據,一審判陳銳無罪。檢方不服提出上訴,指陳銳在現場有「擊掌」及比出「OK」的手勢,屬於共同強制罪的行為,陳銳聲稱此動作並無特別用意,無參與犯罪。今天高院裁定,認定陳銳雖在現場,並未出言恐嚇或限制被害人行動,今以罪證不足,判決無罪定讞。』【『法院審理期間,陳銳否認犯行,強調他只是剛好在場,事前並不知道林、朱等人會來網咖向黃要錢。他為了幫忙解決僵局,還拿出黃在他投注站下注賭贏的2萬8000元賭金,讓黃還債。』
陳銳明明就有出言說話啊?」咳,這段說詞,請准照吳敦義幫趙磊的那段噁心巴拉的辯詞視之即可。還有,聽說陳銳還有其他案子仍在審理中,如果沒有錄影帶的,隨便你陳銳愛放甚麼屁。萬一運氣不好,又被錄到搶劫黑吃黑的影像,不管有沒有聲音,請通通交由好爸爸陳凱倫高薪請來的律師統一發言,要不然,『再多來幾個收何智輝賄賂的法官,或是那種整天忙著買古董豪宅召妓的法官,也需救你不得了!』
有人慨然長嘆:「我完全懂了,送到中國,就被人家江國慶了;送回台灣,還有當陳銳的可能。」台灣司法,有錢判生,沒錢者才判死。這十四個詐欺犯,個個腰纏騙來的人民幣萬貫,就算被錄到真的有出言詐騙大陸人的影帶,請放心,這通通都能有合理的解釋。不是噓寒問暖,就是兩岸人民感情很好,是兄弟之情,血濃於水,人家趙磊在兩次亞跆盟開會時,還屢屢幫楊淑君說話,對台灣十分友善的呢!
有人問:「卻不知自稱兩岸關係化冰,自我感覺良好。主管國防外交的馬總統,該怎麼看呢?」
話說馬總統日昨參拜完位於高雄市大寮區「大發開封宮包公廟」後,心裡也直犯著嘀咕:我這個一中各表的中華民國,不知道在中國,算不算是詐欺,我算不算是詐欺集團的首腦,我如果出國,到哪個類菲律賓的落後國家,『不知道會不會被蓋布袋,綁到中國,關上一輩子...』
日有所思,夜有所夢。晚上,竟然夢到了中國包公..『冤枉啊,大人,我是中華民國在..不,是台灣的馬總統,不是中國大陸人士啊。』日審陽,夜斷陰的包公大叱一聲:「白天你到我廟欺我,想我堂堂『馬國公』,不貪不取,剛正清廉,任事努力拼命,斷事做人公正。爾焉敢與我相提並論,還騙老百姓說要『參考本府作法,致力司法改革及行政革新』..馬國畢,來人啊,狗頭鍘(註)伺候。」
嘆曰:
包公馬國公,總統馬國畢,回不了台灣,陳銳江國慶!
註:相傳包公大刑的刑具分三個等級,龍頭鍘鍘皇親國戚,虎頭鍘鍘貪官弄臣,狗頭鍘鍘犯案百姓。有人問:「可是馬總統...」傻孩子,遞解到中國,誰認你這個中華民國,還總統哩!呵




通篇一大堆的有人說…有人質疑…
到底有人是真有其人,還是版主自已就是"有人"呢?
如果版主就是有人的話,建議就改成"我個人"
因為使用那麼多的"有人",會讓人覺得版主在玩文字遊戲,用"有人"來規避自己不合邏輯的言論責任,
而且經常從"有人"說出口的話都是最荒誕不經的言論,這又是為什麼呢?
那是狗屁不通言論都是"有人"說的,跟版主無關,是這樣的嗎?
衷心的建議,版主的文章不要借用"有人"、某人、或法官…名義來發表自己的評論,敢作就敢當。
可不可以不要再消費江國慶了
我一點都不懂版主在講甚麼耶
有學問就是有學問
怪不得版主能寫出那麼多像是罵人的文章
你說那個甚麼經修到第幾品ㄛ
可是沒品的人
再怎麼修佛經
寫出來的文章
還是在造口業啊
真拍鞋
辜負了版主的佛心來著
還是要請版主多寫些打花博文章啦
謝謝版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