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歹獨磨刀霍霍 - 范蘭欽的部落格 - udn部落格
范蘭欽的部落格
作家:范蘭欽
文章分類
    Top
    228歹獨磨刀霍霍
    2016/02/28 16:14:57
    瀏覽:1175
    迴響:2
    推薦:18
    引用0

    洛杉基

    http://blog.udn.com/rocky8080/46875261

    檢驗蔡英文真面目,就在228 

    228即將到來。嚷著要台灣人團結不要再分裂,要民進黨謙卑、謙卑、再謙卑的蔡英文,這一天就會完全露出真面目。

     每年馬英九都要去參加228紀念日,向受難者鞠躬致歉,接受獨派的羞辱,不知道今年他還去不去?去了,是否代表他做了不符合「看守總統」身分的工作,搞不好會被段宜康彈劾?

     據媒體報道:幾個民進黨立委已經磨刀霍霍準備立法:不准任何人再反駁或「粉飾」228是蔣介石屠殺了18千到28千個台灣人的事實,否則判刑5年以下徒刑!

     老實說,這個十分「不謙卑」的傲慢,比共產黨還獨裁!共產黨還讓准人民批判十年文革,民進黨卻不准人民批判228 228到底是日本浪人、共產黨、還是蔣介石發動的?死了多少人?究竟誰說了算? 

    民進黨不准人民對228進行批判,是準備全面壓制言論自由,展現「萬山不許一溪奔」的霸氣? 是追殺郭冠英,壓制反獨言論自由的升級版?

     謙卑? 228那天,我們會檢驗蔡主席是否真誠的「謙卑」,還是在選後就故態復萌,露出繼續追殺國民黨到底的猙獰面目?

     http://blog.udn.com/rocky8080/47598654

    回應
    全站分類:時事評論 政治
    自訂分類:不分類
    上一則: 白崇禧嚴辦二二八
    下一則: 看看黃安,想想郭冠英!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
    迴響(2) :
    2樓. 不信邪
    2016/02/29 14:33
    千杯,千杯,再千杯 的結果: 一是亂醉如泥,變成喪家犬,狗嘴出不了象牙,胡亂叫囂一通! 再不然是獸性發作,不幹人事!
    1樓. 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
    2016/02/29 11:33
    二二八金酸莓獎 基金會 郭冠英 不當黨產
    金酸莓獎是奧斯卡金像獎的反面, 已頒發第35屆, 越來越盛 !

    二二八案, 已有金像獎, 當有金酸莓獎!

    最差影片 二二八基金會

    提名 :不當黨產 國民黨

    最差導演 陳水扁

    提名 :連戰 吳伯雄 江鵬堅

    最差男主角獎 馬英九
    提名 :朱浤源 李敖 江鵬堅

    最差女主角獎 (從缺)
    提名 : (從缺)

    最差男配角獎 郭冠英

    提名 :郝柏村 ,施明德,蔡同榮,廖繼斌

    最差女配角獎 葉菊蘭,

    提名 : 呂秀蓮 陳菊

    最差劇本獎: 《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
    提名 : 李敖有話說


    最差搭檔 李翼中 :台灣省黨部主任委員

    提名 :陳立夫 國民黨組織部長
    丘念台 國民黨台灣省黨部主任委員。

    最差前傳、重拍、惡搞及續集: 二二八國家紀念館

    提名 : 王曉波 江鵬堅 俞國華


    「不當黨產」就是反法治 反民主311611

    法務部早在十四年前(前總統陳水扁任內),就擬妥《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

    除了黨費等外, 均「推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

    但如此違反憲法與民法之財產權 ,與民主法治基礎, 竟成法案, 世界奇蹟!

    一 .政黨依法主管是內政部, 而財產主管是財政部, 與法務部無關, 為什麼違法提案?
    因為部長是陳定南, 以仇恨而立法!

    二: 憲法保障私有財產, 民法明訂, 是法治與民主基礎!
    陳水扁無法侵吞, 竟然立法推定為非法?
    這是台大法律系校友水準?

    黨產只有合法與非法,沒有不當311611

    清黨產, 先法治, 次政治,

    黨產各黨都有, 但狹意者:專指有國民黨不當黨產,

    但所謂 "不當黨產"一詞,
    本身卻是非法, 抹黑!,
    否則依法處理即可!

    但為何連國民黨自己,也承認是不當黨產?

    因為現在國民黨是富五代的不肖孫:
    沒產權, 只好以管理人身分侵吞! 違法且無恥!

    國民黨本為革命黨, 黨員身死相許,
    但無薪,也無退休金,
    且軍火, 後勤...必須錢 ,
    黨產理所當然!

    兩蔣執政, 以黨領政, 抗戰, 反共, 黨產為必須,且成效佳!

    主在領袖清廉, 以身作則, 黨員犧牲奉獻, 才創台灣奇蹟!
    李登輝執政, 改國民黨為社團法人,
    ?無限責任之合夥,改為有限責任!
    則應依法清算黨產,發還革命黨員: 新法人無權處分財產!
    此有興票案為例, 李登輝出庭, 法院判決, 誰不知?
    但黨主席勾結黨工, 政客朋分革命黨產,
    這是股市,經理人掏空公司, 債留股東的典型!

    至今三十年, 持續犯罪中!
    黨產只有合法與非法,
    應追究非法, 保障合法!
    而非荒唐立法 欺天滅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