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蘭客新著《車禍處理一本通》雖經個人多次校對,惟疏漏誤謬,所在多有,幸蒙高人指正,特此勘謬如下:
頁230頁
有關(三)告訴人的救濟途徑 (圈二) 交付審判
現行法制已改成「聲請准許提起自訴」,亦即告訴人針對﹝再議無理由﹞被駁回時,最後能運用的救濟途徑是「聲請准許提起自訴」,就不是聲請交付審判了。
以上誤謬之處,除於小格公告周知外,他日二刷,亦當囑咐出版社重新修訂更正
尚祈讀者諒察!
法蘭客新作【車禍處理一本通】
2024年8月出版 ‧ 電子書 同步上市
其他著作:有糾紛?找調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