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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邱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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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會內加班補休制度的說明與個人的澄清
    2016/06/02 16: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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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會內加班補休制度的說明與各人的澄清:
    /邱儷萍(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文宣部主任)

    回應本會理事長彭如玉老師105530日電子報【給所有會員的一封信---教師組織的腐敗將從工會幹部失去自律開始】一篇,裡頭敘述「為了用上班日可以補休出遊,文宣部半夜十點突然Line理事長,連在家處理工訊編輯都要臨時要求晚上十點以後作加班登記,各位會員能接受嗎?」本人澄清如下:

     

    一、有關本人依工會內部制度申請加班,已經理事長同意,過程逐字稿及截圖如下
    邱儷萍:如玉老師,我今天晚上要加班處理工訊校稿,先跟你報備一下,明天要給你們大家再看一遍。

    到學校還要在處理給局長的午餐的資料,還有我的申評會資料還沒看所以先跟你報備一下

    我晚上會加班喔^^

    彭如玉(理事長):你在會裡嗎?

    邱儷萍:在家裡

    彭如玉(理事長):這要算加班登記?不好吧。

    邱儷萍:可是我現在正在做,星期四要截稿,大家還沒看,有時間上的壓力呢!我現在正在做,才校

    到第2頁,真的有時間上的壓力呢!

    劉慧玲:我認為應該要算加班耶,因為我家光煜就是常常在家也加班處理公務,他們主管明知道在

    ,卻從來不核加班給他,讓我極度抓狂超想去勞動局投訴的

    邱儷萍:哈

    朱維立:我幫你當調解員不收費
    劉慧玲:我老公叫我不要亂寫哼哼

    朱維立:要好好教育他 你是老師耶,叫他去罰寫勞動法,但不能體罰喔

    劉慧玲:我剛剛在幫忙看儷萍看午餐的資料,真的超多耶喔勞基法嗎?我除了教師法外還要研讀勞

    基法嗎?

    朱維立:不用 老公幹啥用的 老公唸給老婆聽就好

    劉慧玲:我老公說他有閱讀障礙
    朱維立:啥?這只有妳能救他了

    劉慧玲:我覺得工會幹部如果真的因為公務有時間壓力必須晚上處理,也有在義民幫跟大家說明報

    備,應該有算加班的機制。
    邱儷萍:平常用晚上寫文章也不會講加班,只是這是大家的事,工訊是大家都要看過的事,還有台苑

    也有印刷再修正的時間壓力,是這樣滴

    劉慧玲:我懂,寫文章很花時間,而且都要夜深人靜才生得出來

    邱儷萍:嗯

    劉慧玲:但是如玉老師都從不曾喊苦,她電子報都半夜發的,哈哈,儷萍也從不曾喊過加班,雖然已

    經加過很多很多次了

    彭如玉(理事長):這些天我苦,有苦說不出,昨晚睡覺還哭了一場,唉!

    彭如玉(理事長)儷萍的加班算給你,我是不希望太浮濫


    二、補休是為了可以出遊!!?? 本人回應如下:
    如下圖,這是我們的加班補休制度,非上班時間提出加班申請,理事長核章,擇日得以用加班時數請補休。這四年來,我擔任會務工作的期間,都是按照此制度執行,四年來理事長並無說不妥之處,直到近日突然說,我是為了可以出遊才申請補休一事,真的令人覺得莞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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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補休的定義,是在休息日(非正常上班時間)發生工作事實(也就是加班),使得補休。一般勞工於正常工時外提供勞務,雇主須給予延長工時的加班費。公教人員則多採取「補休」制度,例如學校週六舉辦運動會,週一全校師生皆可補休。因此,補休的意義就在於擇某工作日「補行休假」,難道有選擇休假日補休的道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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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補休日既為休假日,當然可從事私人事務,所以大家會看見補休老師在臉書上打卡,從事私人的出遊活動;據我所知,本會會務幹部的補休制度是由理事長所設立,實行已久,之前並未禁止不能從事私人活動不能打卡不能出遊,所以我四年來申請補休都是如此,有時帶爸媽去看診、有時處理私事、有時出遊、有時打卡。

    ()
    學校請假制度和工會內部休假制度不可混為一談,我因工會支付代課費,而得以公假處理會務,駐會時間已與學校公假無關,否則理事長也不必另外設計補休制度。我四年來申請的每一小時補休,皆經理事長核准,突覺得這制度會令人觀感不佳,突然覺得我補休就是為了出遊,我自己是覺得莫名其妙。因為一直以來我的加班補休申請四年如一日,並沒有不同,改變的恐怕是理事長的認知及對幹部們的態度若理事長今後要改變補休制度,比照學校處理,歡迎提出與幹部們討論,本人並無異議。透過電子報指控本人過去遵循規定的作法,讓人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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