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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大應建立 林智堅「論文的審核標準」 (應徵外部評審委員)
    2022/07/12 00: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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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大應建立 林智堅「論文的審核標準」 (應徵外部評審委員)

    教育部委聘評薦委員、龍華科大專技副教授、兩屆台北市顧問 林德仁

    一、前言

    (一)石之瑜觀點:請台大拒絕受理林智堅論文抄襲案

    (1)作者:認定是否抄襲有賴一套標準,固然標準是主觀的 。

    (2)這篇拒絕審理論文的理由,不是針對論文本身,而是探討決定論文真偽的

    權力結構,作者認為它(審核標準)要對抗威權的已然介入、動搖之前判

    例等,一旦審查將會帶來重大震盪。

    (二)台大要建立「審核標準」

    (1)台大石教授認為不宜建立,但個人恰恰認為,台大這次正應該一雪前恥,

    一掃之前校長之選拔竟然缺失最基本的「評者與受評人無關係切結」,除造

    成重大的社會紛爭,更讓大衆看扁台大的眼高手低。

    (2)對這次審查,建立「論文的審核標準」正可以表達學術的獨立性,容或讓

    教育部引為通告之參考。

    以下,本文作者,將提出「論文的審核標準」的綱要建議版,並在此說明本人與林市長完全不熟識。並自我推薦為此次審查之外部委員。

    二、「論文的審核標準」參考

    審查機制之精進

    國立中山大學因李眉蓁碩士論文抄襲事件,校內外修改論文學術倫理相關辦法:

    (1)訂定全校碩博士生論文原創性比對的總相似度比重「不超過百分之十二」。

    (2)學者建議由系所設外部匿名的審查機制(即盲審),及口試權。

    (3)同儕審查(Peer Review)

    (4)複製某些句子,使用網路搜尋引擎檢查擷取程度。

    (5)新的資料探勘演算法中,是否提供所有細節,或遺漏重要細節。

    (6)抄襲自己的內容,就算只是微幅修改,也要改寫為宜或註明出處。

    (7)並沒有任何的準則規定「重複多少就算是太多」。重點是抄襲是錯的,企圖將別人的功績據為己有,更是不被允許。

    (8)不應在有利益衝突的情況下做審查(台大校長選舉)。

    (9)內容審 :

    (一)原創性

    1、抄襲字句及段落,除比率外還要看是否有列入引用之出處。

    2、研究架構及研究流程之抄襲程度。

    3、論文要原創性比對 李家同:侮辱教授 2022.0709.

    (二)貢獻度

    1、結論

    (1)將自己的研究成果適切的安置在既有文獻的脈絡裡,以對該領域進行更深度與概觀性的探討。

    (2)批判性的評價既有文獻。

    (3)為學界與業界做出個別或連結之理論或實務的貢獻。

    2、內容

    (1)推論的合理性。論文是一個不可切割的整體。

    (2)通過新知識的發現、將過去的知識形成新的連結、發展新理論、修正過去的觀點。

    (三)研究力

    (1)成功關鍵因素(KSF.)審定(點)

    (2)因果關係(IV.DV.)審定(線)

    (3)流程標準化(SOP.)審定(面)

    (4)研究架構(Conceptual Framework) 審定(體)

    三、審定流程

    (一)對論文原本的文句抄襲及相同處進行登錄。

    (二)審核標準之建立。

    (三)評審委員依據標準評定或說明、或給分。

    (四)評審委員下結論。並可對總結做部分不同意說明(如釋憲案)。

    四、評審環境考量

    (一)對主辦單位及校方

    (二)對學術良心

    (三)避免「假設之型一錯誤」

    五、結論 : 是否抄襲之宣布

    附註:

    一、作者對「標準」有感一二:

    (1) 品保委員之調節認知 : (旅遊品質)衝突之經營管理 與 納許均衡理論 https://blog.udn.com/mobile/darrenlin123/3094333

    (2) 旅館 : 陸客來台住宿分類 https://blog.udn.com/darrenlin123/3334349

    二、林德仁 簡歷 0952129888

    敬呈參酌 評薦委員 林德仁 敬上.2022.07.11

    施世駿 所長

    國立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

    10617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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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迴響(2) :
    2樓. 人神佛魔上帝各種萬年禍害沒必要再丟臉萬代
    2022/11/10 17:27
    打擾了!!

    0000182
    ▲本段歡迎廣傳研究、本段請盡速廣傳研究(👍🔴政治向遠看、不再失算、不再失敗、造福萬代)!!
     
    ▲依刑法311條第3項公眾善意言論(廣傳不違法)!!
     
    ▲各種惡性萬年禍害人類太多了(●●●有人、甚至家人、或親戚朋友、或老師同學..................還不知道自己是萬年禍害)!!👍💟💟💟🔴🔴🔴加油~不再錯~就是萬世贏家!!\^O^
     
    ▲2022現代沒推行「👍💟💟💟🔴🔴🔴3億美金(約100億台幣)全球共富法案」,●●●之任何政治活動或團體或個人,●●●都可視為「各種惡性萬年禍害元凶或共犯」?!是對?!還是錯?!
     
    ▲👍💖兩人意定 天無雲!!\^O^
    ▲🌈🍵隨時歡迎來坐坐研究!!\^O^
    ▲LINE VOOM 搜尋關鍵字「建立全球共富法案」已多人按讚~謝謝!!
     
    ▲🔴🔴🔴如「是對」~總統立委、縣市長議員,及五大院帶頭院長,及台灣全民眾~該如何做?!   
     

     

     
    1樓. 人神佛魔上帝各種萬年禍害沒必要再丟臉萬代
    2022/07/26 11:53
    打擾了!!
    A0676
    ▲●轉傳:聊其他沒用!!
    ▲●全人類有錢(●就無敵)!!
    ▲●直接找1篇資料\^O^
    ▲●全人類直接有錢.健康.幸福萬代\^O^
    ▲👍💥●●●轉傳:聊其他沒用~沒人是永遠傻瓜~總會想通事情!!   
    ▲👍💖●●●祝你全家【●●●狠狠共富變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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