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觀光局(署部),應該奪回 國家公園】
(一)命名思維 邏輯謬怪
(1) 營建署不搞營建,搞親子? 服務國內遊客 ?
內政部營建署
內政部營建署自6月底開始,陸續針對不同族群辦理3大類型活動,包括向下深耕環境教育理念,適合親子共同觀賞的「國家公園的快樂心」.
(2)【國家公園是『反營建』為主軸,卻讓營建管】。好比,旅遊是愉快的,導遊領隊考試的【法規(二)】,卻要叫【實務二】,這些公務員坐辦公室的,巴不得旅客領/導,兩軍常要學習對簿公堂當實務,哈。當服務員沒事小事一直講法條,那麼,事態就真的會走上法條,其理至明。
(二)觀光局可以行政管理【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的動態人車,管國家公園的靜態石頭樹林會輸給營建署?
(三)觀光局的實質經驗+觀光業的配合
1.小黑熊要搞天梯,地下道找媽媽,肯定沒問題。
2.限制入園排班,也都可配合。
3.或許小熊裝上頭燈顯示器,在園外景區咖啡廳播放,還可大賺觀光人潮,充實熊媽媽奶粉錢(保育維護費)。
週末愉快
(本週還有三篇,留下週用.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