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拿了一張罰單要我簽名,原因是我在限速七十公里的路上開八十五公里已經超速了,但是這次是開一張警告單,不必交罰金。工頭一聽不對,這段路是限速八十公里才對吧,原打算開口爭辯,但想到只是開一張警告單而已,又把剛到口的話又吞了回去。
回到家後,用電腦上 google map 一查果然這段路是限速八十公里,我被加拿大警察給唬了。
警告單不罰
但無法平靜心中的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