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部落格又挨告 -網PO「麵疙瘩殺手」 部落客被控誹謗 之原始文章 - 天空風輕 - udn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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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天空 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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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食部落格又挨告 -網PO「麵疙瘩殺手」 部落客被控誹謗 之原始文章
    2011/10/15 0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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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部落客、部落格、挨告、訴訟、誹謗、部落客惡評、可受公評、公益

    從接到法院傳票開始,好像我成了「妨害名譽」的罪人,全家籠罩在官司的陰影。

    所謂台灣民主價值、言論自由算什麼?到一間餐廳連好不好吃,服務好不好都不能說,那幹嘛還談「言論自由」呢?

    關於言論自由,我的理由如下:

    I. 中華民國刑法 第 311 條:
    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主要是引用第3項,餐廳好不好吃 應該是「可受公評之事」

    II. 中華民國刑法 第 310 條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餐廳好不好吃跟公共利益有沒有關係呢?
    XX餐廳參與麻吉團購網站之團購活動,卻要求「每人每次限用 1 張 不限本人使用」的使用規則,曲解為是這次活動一個人只能使用一次簽名(證一,見部落格上有說明,而事實是同一個人每次都可以簽名使用團購券),而要求只能把其他的團購券送給別人,這可能產生店家為了增加不同人來店裡消費,因而侵犯消費者的權益,此與消費者之公共利益密切相關,且為可受公評之公共事務。

    III. 陳述事實與發表意見不同,事實有真實與否之問題,意見則為主觀之價值判斷。依據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五○九號解釋(及協同意見書)意旨,憲法對於「事實陳述」之言論,係透過「實質惡意原則」予以保障,對於「意見表達」之言論,則是透過「合理評論原則」,亦即「以善意發表言論,對於可受公評之事為適當評論」之誹謗罪阻卻犯罪事由,賦與絕對保障。

    ※在「高雄美食之旅-前言」我就寫了「只是想寫寫自己的想法跟感受,當作日後回憶。」部落格原本就是「個人主觀的意見陳述」,「以善意發表言論,對於可受公評之事為適當評論」。

    請幫助我,給我相關建議,至少幫我加油打打氣,在回應的地方,打上「加油」、「堅持」,為我加加油!

    謝謝你!

    相關網友也有相同之主觀意見:
    ♡ 蕃薯國ㄟ足跡 ♡ --給我的感覺,除了上菜速度有些慢、餐點不如預期外,也感受不到服務人員的熱忱
    http://www.wretch.cc/blog/ling085/23587520

    愛貓Miner的電影&美食世界 -團購餐卷3- 覺得沒什麼特色~或許是不合我們的胃口吧!
    http://cat1204cat.pixnet.net/blog/post/27609589



    原文內容如下:

    關於 - XX餐廳-「麵疙瘩」殺手-極不推薦前往用餐

    關於 -XX餐廳 -炸醬麵疙瘩 -別被「創意」兩字給欺騙了

    總評分:6分 → 極不推薦前往用餐。(滿分18分,總分等於12分時,大約是很好、喜歡的意思)
    項目評分只有1-3分:1分-極差;2分-一般、差不多、還好;3分-極佳、喜歡;滿分為18分,總分大於等於12分,則可推薦前往用餐;10~11分,勉強推薦去試試看吧;總分小於等於9分,極不推薦前往用餐。

    飄雲的感受:

    1. 訂位流程的流暢及友善度-1

        第二次打電話到XX訂位時,店家說我已經簽過一次名,不能再簽我的名字,要由不同人出示證件及簽名
        因為我跟內人一共買了4張,心想,這樣子哪用得完,其實是店家誤解了「每人每次限用 1 張」不是指,這次團購活動中一人只能用一次;其實是每次都可以使用。
        所以我打電話到麻吉團購客服,將這問題反應給客服時,希望客服可以跟店家說明,團購券的使用規則。
        之後打回XX要作訂位的預約,居然被店家兇,說「你居然去申訴,這樣子我們幫不上忙,沒辦法為你服務!」
        就這樣訂位訂得一肚子氣,之後就把其餘三張退掉了,全家人真是鬆了一口氣;第一次用完餐之後,全家人口徑一致,沒人要再去第二次。

    2. 招待團購券客人的友善感-1
    星期六 1800到餐廳的時候,只有一桌客人,結果我們等了15分鐘,麵疙瘩都無法上桌,真是納悶,「林家小吃-麵疙瘩專賣店」,看老闆當場煮麵疙瘩到端上桌,也不過5分鐘內可以完成,這家XX,怎連一份餐點都等這麼久

    3. 服務人員的親切感-1
    生平第一次遇到,在冰箱拿一瓶30元的蘋果西打,服務生馬上出現旁邊,說要先付錢;一般,都是飯後一起結帳,不然你要先收錢,至少也在冰箱旁邊貼張紙條告知;有一種,「怕你跑掉收不到錢」,對客人的不信任感。

    4. 用餐環境的舒適感-1
    如Miner於「團購餐卷3:高雄XX創意料理」所寫,「餐具、醬料區,不會主動告訴顧客要自取」。
    有系統,缺乏人性,像冰冷的機器。

    5. 餐飲品質的好不好吃-1
    號稱「麵疙瘩」殺手,沒有嚼勁,家人第一次品嚐麵疙瘩,原本是希望給大家一個驚喜,沒想到是「失望透頂」。
    所以離開XX後,馬上帶大家前往自由三路&重立路附近的「林家小吃-麵疙瘩專賣店」,再吃一次「酸辣麵疙瘩」,真的是,好吃,大家馬上結論,下次要再來「林家小館」吃「林家小館」。
    料理毫無創意可言,連好吃都稱不上。

    6. 周邊環境的舒適感-1
    大馬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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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迴響(9) :
    9樓. 就愛吃
    2011/12/04 02:30
    加油
    格主加油!

    這家店我記住了 絕對不會去!

    作吃的就是靠口碑

    靠著有錢就想叫人閉嘴 EQ太差
    你說:「作吃的就是靠口碑」
    頗有認同感
    店家 想要感動人心 留住客人 就要 用心

    開心 接受到 你的 鼓勵&支持


    天空 淨 於 2011/12/04 19:18回覆
    8樓. 加油
    2011/12/04 02:04
    加油
    網路真可怕 ,
    明明只是上網分享心得
    還要被人提告
    以後誰還敢在網路上說真心話:(
    支持你!加油希望店家可以客觀接受網路的意見
    其實如果是真的是一間好吃又服務周道的店家
    才不會因為網路留言而喪失客群吧
    客人也是有眼睛的。

    你說:「如果是真的是一間好吃又服務周道的店家
    才不會因為網路留言而喪失客群吧」
    我也是 這麼 想

    我想 就算我在網路上說 陶阪屋 西堤 不好吃(純粹 虛構 舉例 而已)
    人家的生意 一點 也不會 受影響
    但是如果他們因為我說不好吃 而跑出來 告我
    可能 就會有影響
    問題 出在 店家 對客人 的 用心 尊重 用心 包容

    開心 有你的 支持&鼓勵

    天空 淨 於 2011/12/04 19:14回覆
    7樓. ourlife
    2011/12/03 22:29
    加油...
    版大...加油...
    我想以後吃飯要是有狀況或是不好的...
    除了拍照之外...加上錄影或錄音會比較好...
    我都是這樣...習慣拍照寫文章...
    有狀況的話會當場反應...
    站在監視器前反應或是結帳時反應...
    監視器都會錄下來...大家都沒的閃...
    只是吃飯吃成這樣是店家該檢討還是付錢的顧客該檢討?
    我之前也有團購過...是台南的...
    在台南受過一次鳥氣之後...就沒再上團購網買過餐券了...
    因為團購網的東西有時真的會讓人出乎意料...
    開心 有你的回應 分享 關心 鼓勵
    感受到 溫馨

    天空 淨 於 2011/12/04 19:08回覆
    6樓. bird
    2011/12/03 11:15
    遲早關門大吉的店
    加油,我想這家店如果連消費者的批評都無法虛心接受,遲早會關門大吉的,我等著看。他提告,最虧的是他,先不管好不好吃,看到這種無法受消費者評議的店,我連試都不會去試的。相信一般大眾也是同樣的心情。支持你~
    「先不管好不好吃,看到這種無法受消費者評議的店,我連試都不會去試的」,對於這句話,有很深的認同及感受。

    開心 有你的鼓勵

    天空 淨 於 2011/12/03 15:05回覆
    5樓. 阿寜
    2011/10/30 20:49
    加油!!
    可以說他們是作賊心虛嗎???
    明明就自己的問題,
    部落客實話實說,把當天用餐的經驗分享出來,
    這樣也要告...
    怎麼不先檢討自己啊~~

    謝謝你的鼓勵及支持,讓我覺得很溫馨

    其實你看我有另一篇美食評論,原本也是給(不推薦前往)的店家,後來老闆親上部落格留言解釋,而我也感受到對方友善地增加服務品質,之後就把評分改成12分(一般推薦前往)。

    關於 - 板前長日本料理-用餐記事
    http://blog.udn.com/chrislin1212/5045031

    對於講也不講一聲,直接就把消費者、網友套個「妨害名譽」、告上法庭的店家,大家就一起推理看看,店家提告的動機是什麼?

    天空 淨 於 2011/10/31 13:56回覆
    4樓. 競
    2011/10/19 12:42
    先有服務才有美食

    Chris

    高雄近年來的餐廳收費愈來愈貴了,

    但是無論是服務品質

    或者端上桌來的餐點品質都沒有相對的提升多少,

    儘管還是有很用心的業者,

    但是畢竟還是少數.

    高雄人普遍的飲食習慣"多就是好"(吃到飽的餐廳永遠都是人滿為患)

    多少也讓店家不願意投資在服務或者餐點內涵的提升成本上.

    下次你寫這類文章的時候,

    隱晦一點寫,

    寫某些路口交會處的某間餐廳即可,

    反正google一查就會知道了!

    老實說 服務 用心 很重要

    你看 我用來評分的 6項,好不好吃只佔其中一項,終究,飲食如果有基本的SOP,都會有基本的水準,但是要好吃到讓你感動、流眼淚的,大概是不容易。

    1. 訂位流程的流暢及友善度

    2. 招待團購券客人的友善感

    3. 服務人員的親切感

    4. 用餐環境的舒適感

    5. 餐飲品質的好不好吃

    6. 周邊環境的舒適感

    開心 有你的 回應 很溫馨
    天空 淨 於 2011/10/20 15:46回覆
    3樓. 星池 小 語~ 祝 佳 節 愉 快
    2011/10/16 18:41
    支持你

    1.若如您所述,店家服務差,東西不好吃,向消費者保護協會投訴,協會查證屬實後再由協會發新聞稿.

    2.店家服務差,東西不好吃,看看店家是否為使用統一發票商號,若是,其原營業額為自始未增或有降低之情形,可當情況證據參考.

    3.能當法官或檢察官均為人中之龍或人中之鳳,加油了.

    謝謝你的鼓勵 感動 溫馨

    說實在的,我在原文當中,也沒說服務差、東西不好吃的用詞。

    原則上,我也不會做什麼投訴,倒比較希望商家自己能夠改進(當缺點還存在的時候,客人是留不住的)。

    沒想到,店家是用「訴訟」的方式^.^|||

    天空 淨 於 2011/10/17 15:07回覆
    2樓. 藥局老闆
    2011/10/15 23:28
    加油!
       
    台灣的司法本來就是為廠商服務的

    我之前也被廠商告過,不必擔心

    和解道歉就好

    這世界不需要真理

    除非你想當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

    活力藥師網

    活力藥師網番外篇
    喔 廠商還敢告老闆?

    謝謝你的 關心 鼓勵

    天空 淨 於 2011/10/16 06:57回覆
    嗯,「除非你想當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

    十字架從那一天起,稱之為「榮耀的冠冕」。

    關於能不能被釘在十字架呢?
    馬太福音20:22-23
    耶穌回答說:「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甚麼,我將要喝的杯,你們能喝嗎?」
    耶穌說:「我所喝的杯,你們必要喝」

    我聯想到三個故事,

    1. 猶太賣主-出賣

    2. 彼得三次不認主-妥協

    3. 耶穌在彼拉多面前,如下:
    27:11  耶穌站在巡撫面前,巡撫問他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說:「你說的是。」
    27:12  他被祭司長和長老控告的時候,甚麼都不回答。
    27:13  彼拉多就對他說:「他們作見證告你這麼多的事,你沒有聽見嗎?」

    在千年之後,這三個故事被流傳著,不管是猶太或是彼得,之後都將帶著深深的內疚、伴隨。

    嗯,耶穌以行動已經給了回答,耶穌是夫子,我是門徒。
    天空 淨 於 2011/10/23 07:19回覆
    1樓. 正義尊者
    2011/10/15 23:25
    當心禍從口出

    這年代"就是連母狗被鄰居公狗偷騎了?

    公狗主人也會挨告~~

    法律陷井曲柄很多"不了解之前?

    還是多吃飯"少說話~當心禍從口出喔!

    給您加油囉~~

    祝您萬事如意!心想事成!


    ~~~~~~為弱勢百姓維持的正義***為萬世子孫著想的尊者~~~~~~
    溫馨 謝謝你的回應 天空 淨 於 2011/10/16 06:56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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