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引述聖經,才能流露出神的愛呢? - 天空風輕 - udn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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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天空 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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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引述聖經,才能流露出神的愛呢?
    2009/09/16 13: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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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如果走到,除了我以外,其他都是罪惡,都應該消滅,即產生迫害異己,與基督的「愛」相違背。

    如何引述聖經,才能流露出神的愛呢?重點不是「聖經」哪一句(教會裡成就自我、排除異己時,誰不是用聖經當武器呢!),而是「愛」;引用聖經,是為了哪種心態?驕傲?傲慢?我是審判者,你無知人類,你不如我,你是邪惡(相較於我是神聖);有時將心比心,以同理心感受,聽的人會因為聽到「福音」,感受到神透過你流出的愛嗎?

    「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不要把聖經當成丟人的石頭,引用聖經章節時,要注意自己的心態,是出於指責,還是出於愛?

    律法不是要成全神的愛,它只是一面鏡子,用來讓人類看到自己的污穢、骯髒而已;古往今來,只有耶穌成全律法而已,「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聖經是拿來自省、靈修,不是拿來當石頭好像丟人丟得不用負責任似的,好似一副這是上帝說,不是我說,不過用起來有一種「審判長」的感覺。

    自私的心智總是以為,我的上帝才是真神,所以每個人認知的上帝都經過自己心智的扭曲、轉化;神是「愛」,神愛世人,如果一個人跟你講了老半天,卻沒有愛、溫馨、溫暖的感受,你應該要區隔,基督徒與強迫症、精神官能症患者的差別。

    法利賽人一直認為,聖經、律法是用來管理別人、給別人遵守用的(只許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可是耶穌提醒他們,相對也喚醒被管理者的覺醒,律法的精義跟神是「愛」;重點呢,耶穌是出於「愛」;至於法利賽人是很感謝耶穌,還是很生氣,你認為呢?

    如果引述聖經,帶給對方的只是罪惡感、挫折感,是否還是一定要把「真理」跟對方說呢?你喜歡神一看到你,就直呼你「罪人」的感覺嗎?還是為了你的使命感、成就感,帶著跟上帝融為一體的終極拯救者狀態(宗教狂熱的強迫症),帶著大火要來毀滅跟你不同信仰的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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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迴響(3) :
    3樓.
    2009/09/18 23:06
    我是..
    我是基督人...
    嗯,有溫馨的感覺 天空 淨 於 2009/09/19 16:14回覆
    2樓.
    2009/09/17 13:31
    宗教狂熱強迫症

    一切神來做...,而不是"我"來做.......

    脫離"宗教'的範疇吧! .............

    我想就不會得到此症


    謝謝你的分享

    因為噗浪時,有一位以經節咄咄逼人,有感而發-_-

    你是「傳道人」?

    天空 淨 於 2009/09/18 13:09回覆
    1樓. NJ過客
    2009/09/17 00:55
    知識與見識

    我們活出知行合一的人生

    讓我們的信仰 落實在生活中

    使我們的知識與見識 在神的愛中有根有基一同的成長

    謝謝你的分享 天空 淨 於 2009/09/17 07:27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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