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1年7月10日,宏恩建設公司向台北市信義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當事人躲起來、委請姜禮增律師代理,毫無誠意,玩起「弱肉強食」的把戲!
同年11月27日周呂彪以83歲高齡被判誣告罪,關了三個月冤獄。執行檢察官蔡興華精心規劃,弱勢小民點滴在心頭,過程於下:
91年11月27日上午,有兩位便衣法警共乘一輛汽車來到我家,說他們很多人都看到中國電視公司製作的「社會祕密擋案」,甚表同情,依法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刑法第18條之3)。為了結案,請你太太帶資料去說明一下,辦個手續而已。到了衡陽路地檢署門口,周呂彪被收押起來,老嫗被攔住不許進去。原來是騙局!
執行檢察官心細如麻又狠毒,殘冬歲暮,陽歷年、陰曆年家家團圓的日子,都得蹲在牢裡。三個月刑期共關了92天。
釋字第245號解釋「對於檢察官不准易科罰金執行之指揮認為不當,依刑事訴訟法第484條向諭知科刑裁判之法院聲明異議」。有關之異議(周呂彪閉門家裡坐,禍從天上降)、聲請易科罰金、緩刑,保外就醫均被駁回。
周呂彪本患有高血壓、糖尿病....宿疾,出獄後,到處求醫, 已被診斷名列台北市殘障老人手冊。
只因周呂彪是土地所有權狀持有人,欲除之而後快!
我痛定思痛,呼籲世界人權制裁,台灣司法是殺人不見血的劊子手,老嫗已置個人生死於度外,何以懼之!
(摘自家母八旬阿嬤【台灣司法◎人間煉獄】部落格)
先父深鎖於箱底的資料,
事隔九年多,家母早已忘記密碼,
父親離世後,只有剪開包包,才讓這些資料重見天日,
可見生前坐了92天冤獄,對先父烙下何等奇恥大辱的傷疤?
「我本將心向明月, 奈何明月照溝渠」一生對國家義無反顧、無怨無悔地付出,
臨老卻因懷璧其罪,遭此橫逆,
其錐心刺骨的痛楚,實不足與外人道也!
資料顯示先父在91年11月27日即已失去人身自由,
發出的通知書上説得選任辯護人到場,實際上此權利卻已被剝奪!
而由國道公路警察局刑事警察隊出面,其中蹊蹺,可以接受網友公評。
家母申請保外就醫及假釋皆被駁回。
92年2月26日刑期期滿,27日出公函,28日才釋放出獄,
又多蹲了2天冤獄!

不准易科罰金、緩刑,或保外就醫的台北地院檢察署檢察官蔡興華,
現在已經高升為台北地方法院主任檢察官了!
之前,法官曾經不止一次當庭恫嚇說,如果停止上訴,可以撤回刑事起訴,
即可免去牢獄之災,先父選擇寧可就義也不向惡勢力凌霸屈服妥協,
卻不幸賠上了自己寶貴的健康乃至於性命,嗟夫!

↑ 海霸王用餐~一手帶大的幼孫,今秋即將成為美國大學生
↑↓ 弄孫之樂~長孫已自醫學院畢業,在美東大醫院實習中



↑ 軍中同袍 (左後方笑逐顏開者為先父)
↑ 22歲年輕的中尉官
↑ 颯爽英姿
↑ 與家母攜手走過一甲子患難歲月
【後記】
總統馬英九當年於特別費案被起訴時,曾經強調他「根本沒有犯罪,因為既沒有犯意也沒有犯行,檢方至今所提證據都不足構成他犯罪,對因莫須有的指控而遭起訴,只能用痛心疾首四個字來形容。」
馬英九認為「檢察官扭曲事實,強調對他來說清白受到質疑,比失去生命還要痛苦。希望這樣的冤屈﹑痛苦到我為止﹐合議庭能查明真相﹐還我清白。」
不沾鍋馬英九,如今登上總統大位後,是否真能苦民所苦,感同身受哉?
2012年的總統大選,選民將透過手中神聖的一票,來表達内心的徹底失望與痛心疾首!
令尊大人高齡的照片不僅一臉正氣懍然而且露出慈祥很是難得
我讀過您替令尊申冤的文章.當時只認為碰上財大氣粗的土地開發商和號稱青天的司法人,連在一起玩的當然是虎狼鬧劇. 可是今天讀了本文, 不僅令人髮指. 這夥人真是要謀財,還要害人命. 難怪您為文每次讀來令人感到有股莫名的悲憤. 老先生一生公忠體國,卻有這種遭遇. 確實令人憤慨. 他能有您這樣的孝女也是一種安慰. 老人家得享高壽也令人感到欣慰. 更願昌蒼天有眼, 他日沉冤能得以平反.
蔡興華是花蓮人,就讀台北工專化工科期間,對法律產生興趣,畢業後插班考上中興大學法律系夜間部,還沒畢業就考上書記官,在一九八六年派到板橋地方法院服務。他離開服務兩年的板院時,許願「我要打著領帶、穿西裝回來」,苦讀五年後,在一九九三年考上司法官卅三期,當時他卅四歲,已是兩個孩子的爸爸。法
依我看是許願「我要打著領帶、穿西裝回來,好好撈一把吧!」
難怪夠資格充當司法詐騙集團的打手,如此無人性,無同情心,冷酷又心狠手辣卻能一再高升到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亦可見台灣司法界劣幣驅良幣之畸形生態!
伯父罹患的是慢性病!
沒有立即危險性!
申請保外就醫不太可能通過!
但基本上,伯父根本不用關!
再怎麼想,絕對是符合易科罰金要件!
法官要裁定「不得易科罰金」是他的職權!
但此裁定根本違背常理!
因伯父非法理所稱惡性重大之人!
且高齡又初犯、犯輕罪!
裁定不得易科罰金實屬~~異詭!
馬太福音 5:10-12
10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11 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
12 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
以弗所書4:31-32
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或作陰毒〕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 神在基督裏饒恕了你們一樣。
伯父被聲押的程序有瑕疵!
伯父的律師沒提出異議嗎?
且誣告罪不是重罪!又是初犯!高齡八十!
很少有被聲押的案例耶!
通常即便被判刑!十案有九案一定是易科罰金!
蚊子也深深感到伯父的案子有不為人知的黑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