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一:參閱【105年地方特考公文用語】乙文網友迴響。
註二:參閱【數字在公文中的運用】乙文。
註三:參閱【標楷體的公文書】乙文。
補充:
用阿拉伯數字,才比較有數字的感覺。
公文上的一千兩百三十四萬五千六百七十八元,倘需在筆記本紀錄這個金額的話,
我也會寫成12,345,678元。再者99.9%的請購公文,不會用到千萬以上,
所以在電腦化下,公文用國字實在是無必要。
我跟夏老師想法一樣,阿拉伯數字比較好閱讀。原因如下:
第一、公文如果用大寫來表示數字,真的很容易讓人看錯,又很吃力。
第二、如果要用數字,每千位數一定會有一個「,」方便閱讀,不容易看錯。
第三、打數字比打中文快多了,而且符合公文「簡淺明確」的要求。
第四、「手寫」的文件才有必要用大寫,例如:收據、底價單。
「結果:阿拉伯數字只要2秒鐘,國字約20秒,1分鐘以上。至於閱讀,看阿拉伯數字一目瞭然,看國字稍有困難;看大寫,得一看再看,才能知曉其數額」
這完全與我的看法相反。12345678是多少?若寫成一千兩百三十四萬五千六百七十八,一目了然,根本不必算,因為作者已經幫你算好了。寫成12345678的結果,每位讀者要自行計算,浪廢多少腦力?尤有甚者,誰能擔保沒人算錯?12345678還算簡單,若是23332223322 ,究竟有幾個三,幾個二 ?恐怕非得多看兩三遍,才能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