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與僱
觀看電視字幕或閱讀報章雜誌,甚少有人正確使用「雇」與「僱」二字。有時該用「雇」的而用「僱」;有時該用「僱」的而用「雇」,有時混搭使用,有分辨的必要。
雇,原指一種候鳥,通常出現在須要請人幫忙的農忙季節,後假借為出錢僱用人力;至於該種候鳥,不再用「雇」字,而用「𪄮」字取代。依《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解釋:雇,可當動詞用,出錢請人做事,如「約雇」、「聘雇」;又可當形容詞用,受雇的,如「雇員」。再依《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解釋:僱,只當動詞用,出錢請人做事,如「僱請傭人」、「他僱人整修房子。」另有租用之意,如「僱車」、「僱船」。
中文有「雇與僱」二字,不必太在意何字為正確,可尊重使用者的用字習慣;惟《文書使用手冊》附有「法律統一用字表」,規定:名詞用「雇」,如「雇員」、「雇主」、「雇工」;動詞則用「僱」,如「僱用」、「聘僱」。公文講究「簡、淺、明、確」,其中「確」就是精準用字,而公文乃須依法辦理,既有統一用字,製作公文時仍應按規定書寫。
附帶一提的是:「雇」是戶與鳥的組合,「戶」字上端為一撇,不是一點。所以,寫「戶」、「雇」、「僱」、「房」、「扁」、「扇」……等字,其上都不能寫一點。另外,查字典時,「雇」字不在「戶」部,而在「隹」部。

雇,原指一種候鳥,通常出現在須要請人幫忙的農忙季節,後假借為出錢僱用人力,至於該種候鳥,不再用「雇」字,而用「𪄮」字取代。(註:照片翻拍自yahoo圖庫)

「雇」是戶與鳥的組合,「戶」字上端為一撇,不是一點。(註:照片翻拍自yahoo圖庫)

書寫「戶」、「雇」、「僱」、「房」、「扁」、「扇」、……等字,其上都不能寫一點,而是一撇。以上五個「雇」字,左起第二個字為正確。(註:照片翻拍自yahoo圖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