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一:參閱《感謝狀的製作》乙文。
註二:參見file:///C:/Users/User/Downloads/%E6%94%BF%E5%BA%9C%E6%96%87%E6%9B%B8%E6%A0%BC%E5%BC%8F%E5%8F%83%E8%80%83%E8%A6%8F%E7%AF%84(105%E5%B9%B44%E6%9C%88).pdf

這份書狀十分優美,其中印信蓋在「中華民國000年00月00日」之上,且在書狀末的正中間,此種蓋法稱為「騎年蓋月」;而且印泥厚實勻稱、不偏不倚,對書狀有「畫龍點睛」的效果。倘若文字字體稍大一點,可能更為美觀。

民國68年的聘書,公文書還是直式的年代,且尚未使用電腦製作。為了製作效率,先作成「定型稿」,再將被聘人及相關文字填入,惟印信及首長職銜簽字章仍逐一蓋用。此聘書雖無花邊襯托,但字體大小、用印位置,尚稱標準。

民國100年的感謝狀,公文書已改為由左而右之橫式格式;至於私人企業雖未硬性規定,仍應比照辦理為宜。此書狀採用「定型稿」,再將姓名填入,書狀之末的「中華民國000年00月00日」,宜向右偏移,以利印信蓋在適中位置。惟此書狀既用電腦製作,理應逐件處理,無須使用「定型稿」,對當事人似乎較為敬重。

民國77年的證書,公文書尚在直式的年代,為了製作效率,先作成「定型稿」,再將當事人及相關文字填入。此書狀有董事長署名、執行長副署,並貼有照片,其用印端正、位置正確。

此書狀使用兩種字體,一為標楷體、一為隸書體,字體大小未超過5種;唯一缺點,蓋印有些歪斜,校長簽署及「中華民國000年00月00日」稍微提高,讓印信底部不超過花邊。

此書狀花邊美觀,文字適宜;蓋印時,若稍微謹慎,將印信底部接近花邊,上端不與首長簽字章重疊,即可做為製作書狀的模範。惟因人工蓋印,難免會有偏差,若購用「蓋印機」,可確保蓋印端正。

薦任六職等以上的公務員都會獲得總統任命令,此書狀於民國87年頒發,尚在直式公文年代,文字字體及用印簽署都十分正確,監印人謹慎蓋用「總統之印」,位置端正、印色勻稱,值得稱許!

感謝狀非作為證明之用,未使用印信及首長職銜簽字章,並無不可。惟既用書狀,即不可將所要感謝的人視為第二人稱,而是要以不特定者為第二人稱,所要感謝的人為第三人稱,即在告訴不特定的人,此人值得感謝,意在公開表揚。

此書狀經過特殊設計,惟內容字體太小,蓋印也不正確,尚有改善的空間。

此書狀使用「定型稿」,再將被聘人及相關文字填入,使用一般A4紙張製作,既無花邊,文字也不整齊,蓋用印信又不正確,須要改正之處頗多。
不是蓋印,而是職銜名稱。李登輝、蕭萬長二人的名字,皆高於簡任二字,亦即他們的名字未到花邊,懸在紙張中間,而成惕軒、簡志誠、王昭明等人名字的最後一字,則近於花邊。
總統李登輝僅五字,若下方要接近花邊,則整行都要下移,也就是第一個字,總,會變得相當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