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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色欲
    2013/11/14 20:3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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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色,是生成至壞滅的物質現象。

    欲,是依於渴願的對象,進行愛執取求的心識作用。

    色欲,是愛取物質與感官的享受。而欲求除了色,亦能延伸至名──對於意識形態、理念等精神方面的執取。羅摩克里希那再三提及「錢與女人」是人接近神的最大障礙,「錢與女人」實指人對物質、感官享受的欲求,會障礙人接近神。

    「這樣說似乎太籠統!你是在否定欲望嗎?」

    人的老病死憂悲苦惱從何而來?佛教藉由十二因緣說明了人之所以生死流轉的過程。

    往昔,我以為下手的關鍵在於「愛」,如今,我以為該是「取」。「愛」,有趨向性;「取」,有黏執性。趨向會生起滅去,黏執則相續不止;趨向隨時隨心轉移,黏執是始終如一。

    「愛」是引發「取」的誘因,「取」則產生了「有」:「有」是指「我」以及「我的」意識。藉由取著,有了能取、所取的分別,而「我」與「我的」意識依此而來。

    「我」會在各種環境、教育,接觸的諸多條件中,依著不停變化的趨向性進行執取。因此,「我」是「在不停地變化中,透過執取力圖保持不變」的矛盾相續作用。

    依欲望所生起的自我分別意識,纔是一切老病死憂悲苦惱的核心。

    佛教說「無我」,「無」不是「否定」,而是「並非」的意思。若以印度教吠檀多的方式表達,則是:「不是這,不是那。」

    「那是什麼?」

    「不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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