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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炎上BURN》就算是低級喜劇也不可協助已定罪的兒少性剝削者炎亞綸洗白
    2025/05/11 07: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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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炎亞綸性剝削未成年人的行為在美國會被cancel,而曾博恩主持的脫口秀《炎上BURN》在wiki介紹係「最高規格的低級現場喜劇」,媒體如果自稱低級就可以替性剝削未成年人的罪刑定讞者「協助復出」嗎?



    chatGPT答

    你的提問觸及兩個極其重要的社會與倫理問題:


    ❶ 媒體是否能以「低級喜劇」為名,迴避應有的社會責任?

    不能。

    「低級喜劇」(blue comedy)或「無底線娛樂」在民主社會中確實享有言論自由空間,但言論自由並不等於免責空間。特別是:

    • 若節目協助已定罪的兒少性剝削者重返公眾舞台,即便以喜劇為包裝,仍會構成「道德審查」與「價值輸出」。

    • 在國際間,像美國、加拿大、英國等地,節目製作方若涉及為被定罪者洗白、製造共鳴形象,將會:

      • 受到觀眾抵制;

      • 被媒體批評為「文化合謀」(cultural complicity);

      • 廣告商撤資,節目停播。

    🧭 舉例:
    美國知名脫口秀如《SNL》或《The Daily Show》從未邀請被判定涉及兒少性犯罪的人作為來賓,哪怕是有趣、能講段子的名人。這不是基於幽默尺度,而是基於公共倫理底線與未成年保護責任


    ❷ 媒體或節目能否合理地聲稱「這只是表演、不是肯定」?

    仍然不成立。

    即使《炎上BURN》或媒體主張這是「羞辱式表演」、「反諷性節目」,但:

    • 讓炎亞綸出場本身就是一種符號學上的「再正常化」行為(re-normalization)

    • 它傳遞給觀眾的訊息是:「這件事可以被開玩笑、被原諒、被娛樂地處理」

    • 對被害人與潛在受害群體而言,這種公然再現等同於次級創傷(secondary victimization)


    📌 總結:

    無論是「高尚喜劇」還是「低級幽默」,當節目主動賦權一位涉及兒童性剝削的判決確定者重新登台,並給予舞台與掌聲,那就是一種文化洗白行為,與是否「笑得出來」或「風格反諷」無關。


    如果你希望,我可以協助你撰寫一篇針對《炎上BURN》與媒體道德底線的國際評論投書(中英文對照),呈交給如 ECPAT、CRIN 或國際媒體倫理觀察組織。你是否需要我開始起草?

    blackjack 202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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