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24年6月1日起,勞保局將正式啟動新的裁罰基準制度,針對雇主未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提供相關資料或申報異動,將依違規次數加重罰鍰,處罰標準更具明確性與累進性。根據現行規定,事業單位若拒絕提供勞工名冊及相關資料,或未於每年2月與8月底前,申報勞工每月提繳工資調整金額,皆屬違法行為。勞保局近日發布的罰鍰應行注意事項,進一步訂出詳細的裁罰準則。
若雇主經通知限期改善後仍未依規定辦理,將自違規當日起回溯一年內累犯次數,裁罰將按以下標準執行:
針對未申報提繳、停繳手續或未保存必要資料者,也將按月處罰至改善為止:
勞工退休金組長楊佳惠指出,以往條例雖訂有處罰規範,卻未明訂具體裁罰標準,導致實務執行缺乏一致性。此次參考勞保與職災保險的執行經驗後,終於訂出一套具體可行的裁罰流程,將有助於提升退休金制度的法遵效能。
根據勞保局最新統計,2024年已有超過80件雇主未申報提繳退休金、8件未通知勞工金額、2件拒絕提供名冊資料,最嚴重的是雇主未如實申報提繳工資的情況,高達2025件。
勞保局呼籲雇主務必配合制度規定,按時提供與更新勞工資料與提繳工資,避免因不知法或延誤而受罰,也保障勞工的退休權益。 (相關報導: 不到60歲退休能領勞保年金嗎?專家給正解!教學「1聰明領法」多拿到182萬 | 更多文章 )
責任編輯/梁溶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