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很棒,我離過婚
她在門診流淚,因為失眠,更因為失眠背後的那個說不出口的原因。
聽懂了的醫師拍了拍她的肩,孩子,我也離過婚。她奇怪醫師為什麼輕鬆將"我離過婚"隨意出口:「許多年了,我無法對別人講出這句話。」
「可能臉皮比較厚罷!」醫師先添個冷笑話,再正色而簡單地說起:「離婚,只是一個人生的階段。所有經驗過的事,不論結果,都有其正面的意義。」醫師鼓勵她從心理諮商師專線,開始練習說出第一次的"我離過婚"。
「對我來說,因為離過婚,所以更覺得自己很棒──沒有被失敗的婚姻打倒。就像妳,也很棒,雖然失眠,還是努力工作、努力想改善生活。離過婚後,我們更懂得為自己的人生做正確的選擇。」雖然短暫的交談無法幫助太多,醫師緊急擠出一些正面的話。
但人生的困苦,如何三言兩語就能解釋清楚?
錯選一個男人,或更廣義地說,錯選一段愛情、幾段愛情,人生真就顛覆不起了嗎?
自我開釋或懇求釋放
SAAB汽車有個很棒的廣告,背景音樂是瑞典樂團"Oh Laura"的”Release Me”。先前乍聽很是喜歡這一句 ” A glass of water longing for the ocean”想像中是對自己的一種期許,自我開釋(Release Myself),看完全部的歌詞後,卻有點失望,文辭優美,不乏宏觀的期待,讀來卻彷彿在哀求愛情另一方的饒恕與釋放(Release Me)而無招架之力,悲悲切切地。
I am the wilderness locked in a cage I am a rolling wave without the motion I am the rain that’s coming down on yo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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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放手不了的人,才是被禁錮的一方。不論是舊情難忘,還是耿耿於懷忿恨不平,你/妳的感覺只會拉住現下的人生,阻止它的進化與開枝散葉。
記得充滿正義感與愛心的律師問我:「確定真得要離婚嗎?妳情緒不太激動。」而我也沒忘記當時靈光一閃的回應:「不一定要聲音很大,才算是有決心罷!?」於我,這是個心如止水後的決定,天寒地凍後必然的結果,早已不需激動。
不激動,不代表不難過、沒有痛苦、沒有對生活的壓力或恐懼。長輩難免因鄰居的詢問感覺困窘,有的朋友會放些讓人難過的馬後砲,更難免要變成別人茶餘飯後的下酒菜。但律師說了許多人生道理,其中有兩個重要想法我謹記至今。
1. 不是每個離婚的婦女都像妳一樣得到家人如此的支持。
2. 為母則強。
從父母長輩與姐妹乾妹得到精神與實質上的支持,懂得了消極的感恩;而身為人母,則讓人感覺到一種潛藏的積極的力量。從那時開始,我開始練習帶著對自己的讚美過日子,而非只是想逃離過去。我知道自己很幸運,更要重新開始。
只有在不需要懇求對方釋放的心態下,只有積極認可現狀,「自我開釋」才可能存在。拋棄一大段人生,是痛,也會是痛快的開始。
重新開始當然不是簡單的事
並不是心想一定事成。一路總要顛仆跌撞,花它個三年五年,才會真正懂得心之所向。舔過傷的動物,才有可能懂得如何避開刀光劍影,也才了解傷口癒合過程噬心的痛癢。
然則即便自此人生需要養傷待命、或是帶傷上陣,繼續背負痛苦怨恨,只會腐蝕已然疤癒的傷痕,牽制前行的力量。
我們總得繼續嘗試、繼續犯錯,繼續等待命運不時而來的痛擊。而每次痛擊,都將不會是最後一回;每次痛擊,也都不會是最痛的一次。
最先,我很抗拒這樣的想法。我想當Sabina, 不在乎擁有與否自由來去的Sabina。然而在『生命不可承受之輕』裏,她看似激情又自主的愛情,卻也空虛得一無所有。
直到我們遇見生命的馬賽爾,你將會想要做Albertine,一個不願意被愛禁錮的冒險靈魂。在現實生活裏,Albertine的真身Alfred Agostinelli開小飛機而墜機過世;在『追憶逝水年華』中,雖然最後落馬身亡,Albertine從少不更事的『如花的少女』,短暫勉身為愛情的『女囚』,而後選擇成為他人生活的『女逃亡者』,以及自我生活的主導者。
她有悔有懼,但也從未停止學習無懼、無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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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為父為母,或是不再能夠為父母,都願你/妳能從虛浮的過程回到具有重力加速度的現實。或如『柏林天空下』的天使,陡然躍下拋卻身軀,或是要如方臨塵世的幽浮,緩慢貼地而行,終究,必得以腳踝深刻接觸泥土,踏開人生。
我離過婚,我不重,而且很棒!妳將要這樣相信,並且告訴他們。
不是犧牲....還在生病的燕說我犧牲大了 倒是從沒這樣想, 也不希望大家誤解
如果提及離婚, 就好像提到"出過水痘"一樣, 一個"有一點可能致命但"大多可以終身免疫"的病史, 這樣的心態不是很"健康"嗎?
我們不主動問人有無離過婚, 但主動說出離婚, 便不關隱私權問題,
而若對著主動說出離婚者問"為什麼離呀? " 醬才是白目的隱私問題啦 =) !!!
謝謝你們都沒有這樣對我
不激動,不代表不難過、沒有痛苦、沒有對生活的壓力或恐懼。長輩難免因鄰居的詢問感覺困窘,有的朋友會放些讓人難過的馬後砲,更難免要變成別人茶餘飯後的下酒菜。但律師說了許多人生道理,其中有兩個重要想法我謹記至今。
1. 不是每個離婚的婦女都像妳一樣得到家人如此的支持。
2. 為母則強。
我們都要好好加油!!
離婚與中輟(退學)的意涵印象有待提昇其價值....
我們尤其是媒體應多多努力....
比爾蓋茲也是中輟生
其他非中輟生如何與蓋茲的成就與相比....
選錯了對象,是一種錯誤,要改正這個錯誤,因此離婚,看來算是一種負負得正。
有時候我覺得好像把隱私權的範圍也放得太大了,像年齡不能問,還有離婚的原因不能問,問了就好像很沒有禮貌一樣,我想應該沒有那麼嚴重才對。人家可以問,要不要答還是在你,不是嗎?如果你不願意講,而對方還在那裡死叮著一定要你答,這才叫做不尊重別人的隱私權(但仍然不能說是侵犯別人的隱私權,這之間有差別的)。
建議她每天睡覺前想兩件覺得自己很棒的事
希望有幫忙
人往往不是遭遇真得那麼差, 而是總沒有看到好的那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