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被害人宿舍裡有小工程,對方照例事先透過竊聽知道什麼時候要來,就趕緊來卡位,準備全程竊聽偷窺,竊聽也就算了,還能故意扭曲被害人說的話。現在寫文也不用太長,反正就是人身攻擊,侵犯隱私權,跟監,竊聽,偷窺,日復一日,每天都有很多「剛好」,被害人有時侯還忙不過來,漏拍了不少,或許應該找個專業攝影的跟在身邊。
說實話,「職業無貴賤」,但為什麼要做非法的事,以傷害無辜的人為每天的工作內容及目標,而且還能理直氣壯的對被害人說「你是什麼身份地位!」???










上午才剛開始吃早餐就來一輛車

十點多去拍了一輛停車場的,拍了之後車跑了,又換另一輛過來



午休起來又一輛


又來一輛... 表示有攝影機,知道車子被拍,才會一輛接著一輛沒停過,否則怎麼會這麼「剛好」





又一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