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然而,馬英九並不輕輕放過,反而將這個未構成刑責的個案,無限放大,成為「中華民國最黑暗恥辱的一天」。至此,王金平就沒有退路了。
然而,馬英九的「道德紅線」無論如何之高,終究不能違反憲政體制。
而,依照「三權分立」的憲政體制核心架構,總統適合公開指控國會議長嗎?
甚至,行政院長昨天還說:「王金平若留任,恐怕會有爭議。」請問,行政院長可以這樣對立法院長說三道四的嗎?
反正,殺紅了眼,讓對方一刀斃命,算是你的本事;但是,憲政體制實在不能不顧,否則,中華民國也就沒有白天黑夜之分,一片混沌,永遠散亂。
連戰說:「馬英九不該如此羞辱王金平。」這還是小焉也者,馬英九江宜樺,如何能如此踐踏憲法?
政治鬥爭是他們的事,司法公平正義卻是全民的事。
美國總統能不能指責眾議院院長呢?眾議院院長被人發現關說會不會立刻辭職呢。
只要是正確的事,違憲一點關係都沒有。
當初華盛頓還不是一樣違憲才能建立米國嗎。
林肯不是一樣違憲才能解放奴隸嗎。
馬英九現在也必須違憲,才能解放台灣。
你的第一個但書[這種類型的關說還嫌少嗎]根本就已經錯之極以
第一, 這種關說除了各式各樣名嘴媒體的[臆測]外,哪一次像這樣被直接攤在陽光下的? 這麼昭然若揭的?
第二, 這次關說涉及藍綠重量級人物, 一位甚至是立法院長, 如果馬英九輕輕放下, 那要用什麼理由? 學版主的[這種關說常見啦~]嗎? 馬英九若真對這件事視而不見, 那反而該被罷免!
版主不要再混淆視聽了,退一百步來說,你只能說王柯太不小心竟然在一個正在辦的案子上公然關說被抓包,人家想輕輕放過都不可得~ 而不是在那扯爛汙, 扯[這種關說還嫌少]的言論, 今天正好就是這種關說是第一次證據確鑿,避無可避,必須面對!
前輩說的是,意見業已書於敝格,
其他意見,容我再為文闡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