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而陳致中已經宣布要參選立委,所以得趕在11月25日執行完畢才能參選。
依照目前的法令規定,易服社會勞動是以6個小時折抵1天刑期,1天最多可以工作12小時。陳致中被判刑90天,如每天「加班」到12小時,45天即可執行完畢。若如依一般上班族上班每天工作8小時計算,則約68天就可執行完畢。
那時,他就能暫時無罪一身輕的參選立委。
但是雄檢對於陳致中的易服社會勞動,是該准還是不該准呢?
陳致中是丟一個「燙手山芋」給雄檢!
陳致中有恃無恐,認為以他背後所代表的「政治惡勢力」及「前朝總統之子」權貴的壓力,再加上雄檢一向給人的印象,對綠的比較好,雄檢是不敢或不可能不准的!
但是以陳致中在人民眼中的的言行表現,其道德人格是低劣,這樣洗錢、說謊、偽證的人?
如何讓他去教導民眾法律常識或做法律諮詢的「社會勞動」呢?
一個做錯事不知悔改認錯、嫖妓死不承認。道德評價很低,無所不用其極洗錢,卻無愧對國人之感的人,真的適合服社會服務來表示懺悔?
不用入牢服刑、易服社會勞動。當初立法的意旨,不是給知道錯了的人,一個寬容、讓其重新做人的機會?
不該是給不知悔改的政客,過水造勢的「洗腳水」!
法規規定若易服社會勞動難收矯正之效,可以不准!
而不入監,矯正得了陳致中嗎?
看看陳水扁的不知羞恥為何物!
父子倆一個樣!
以陳致中近來給人民乖張、不知錯的觀感,關都可能難收矯正之效了!
難道雄檢能認為易服社會勞動,真對陳致中會有矯正之效?
其理甚明!
希望國家公務員能秉持良知及公正,給予秉中之處理!
不要遇到政治就軟了,就「公門好修行」,把水門輕輕的就打開,放了水!
權貴名流動則影響社會觀瞻,若不嚴守法律精神,開小門給方便!
人民如何能夠對司法服氣?
貪是陳家的專長
污是凱子割蘭教學校訓練的
自己學法律還拿了2個碩士..都打不贏官司..還怪東西
下面的也不需不爽..別人判無罪..要怪自己學藝不精..很懷疑1年拿到碩士是真的還是買的..在台灣要2年拿到都很拼了...
所以樓下的CJS
不要酸葡萄了
我只是說小浪兄說過的話而已。
人家陳致台可是有全台灣42%綠色死忠選民作後台 還有海角N憶做後盾 大家巴結他都來不及了 !
不過沒關係 ! 反正高雄那個選區本來就是綠色豬頭的地盤 怎麼選都是爛貨 沒差 !
我近日兩篇小說, 也許可以矯正自已喔.
歡迎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