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路人 - 就是愛寫東西 - udn部落格
就是愛寫東西
作家:草妹仔
文章分類
    Top
    只是路人
    2010/09/29 17:55:33
    瀏覽:1252
    迴響:0
    推薦:10
    引用0

    我相信每個人在與一個人初碰面時就會在心中分類,

    分類的方式因人而異,

    沒有一個人會是一樣的,

    因為每個人的經歷、感受與標準都不同,

    我的分類方法常常讓我自己陷入一些麻煩,也因為這樣常常被朋友念~~呵呵!

    因為只要不是太過糟糕的相遇,

    那個人總是會先被我歸類在朋友這一類,

    然後或許志同道合、或許吃了點虧,

    慢慢的再重新歸類,

    友情之於我,是重要的,

    我喜歡好友相聚,談天八卦的感覺,

    但是我的個性太直來直往,大咧咧,

    當我的朋友,心臟也是要很強,

    就是因為知道這一點,所以當某個朋友突然消失或是與我絕裂時,

    無論遲鈍的我何時發現,或許幾個小時,或許幾天,甚至幾年,我都先試圖去彌補,

    我不喜歡把一個已經歸類為朋友的人,移到別處,

    無論發生甚麼事,我的記憶裡都只會留下美好,除非我感覺不到對方有想停留的意願,

    前一陣子在臉書與大學同學相遇,

    我們曾是感情濃密的姐妹,

    但是經歷了愛情、畢業,中間零星的爭執,最後或許因為年少輕狂、或許因為新世界的美好,

    在沒有互相道別的情況下,選擇漸行漸遠,

    再度相遇,多了些許尷尬的氣氛,

    我傳了私訊給她,企圖詢問情況想彌補當初的傷口,

    她淡然的表示說,只記得當時的快樂,甚麼爭執,一點兒都想不起來,

    記憶中從來不曾離開過,這就是朋友,

    在更久以前,

    一個經常將[你是我很重要的朋友]掛在嘴上的人,

    因為我的雞婆、口不擇言,像刺蝟般憤怒得朝我攻擊,

    雖然已經遍體鱗傷,我還是試圖去彌補因為自己的衝動弄出來的裂痕,

    但是我不是卑微的,友情更不需要祈求得來,

    當雙方處於緊張情勢時,

    就猶如在山峰的兩側,

    一邊是我一邊是她,我們手拉著手,維持著奇妙的平衡,讓雙方不會因此而落入山溝,

    手要拉得緊,必須反握對方的手腕,

    但是對方如果只是覺得自己是個站在平地的人,

    凡事都是他人的過錯,

    斜睨著妳,看著你努力反握的手卻一點回應也沒有,

    那種感覺只是施捨,她高傲的以為,你不敢放手,因為一旦放手,你就會萬劫不復,

    其實我知道,我放手,多的是接住我的朋友,

    我是捨不得,因為我記得我們曾經的快樂,但是,我不需要施捨,

    所以我選擇放手,既然離開了那座山峰,

    自然而然,也就重新分類了,

    這個朋友被我分在鬼神類,意思就是[敬而遠之],

    不過我挺感謝她的,因為她讓我發現一個無意中被我傷害然後默默消失的朋友,

    我只是伸出了手,她想也不想的就回握我,不提她曾經受過的傷害,這就是朋友,

    [地球是圓的][相遇得到][多一個朋友,少一個敵人]這種話,我不會拿來形容友情,

    這比較適合老闆、同事,適合必須表面上客客氣氣相處的人,

    面對朋友,不需恐懼狹路相逢,不是高傲更不是卑微的,朋友之間是平等的,

    會用這樣的方式去思考彼此時,

    那就沒有所謂的友情存在,

    所給予的任何一種情緒都來自於無視他人的自我中心,

    這種人常帶給我很大的困擾,

    因為我不知道要怎麼分類,我的真心要付出多少,

    不過最近放手之後我有了新的領悟,

    那就歸類為[路人]吧!

    路人可以是朋友,可以是敵人,也可以只是路人,

    路人可以默默的經過身邊,可以相識一笑,也可以白眼相對,

    路人不需要我主動的反應,

    路人對我笑,我可以選擇笑或不笑,

    路人對我兇,我可以選擇離開或留下,

    路人需要幫忙,我可以視自己的情況而決定幫不幫,

    路人不會影響我的情緒,路人只是路人~~



    回應
    全站分類:心情隨筆 心情日記
    自訂分類:草妹碎碎念
    下一則: 就愛「盜、盜、盜」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