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不想圖求什麼,但求個真相真的那麼難嗎?」因為這件糾紛,他
也告對方傷害,但彰化地檢署卻以事證不足不起訴處分,他再以同樣
有點無厘頭的表達方式,上傳「對不起,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我錯了
,請你原諒我!」
「我無錢無勢,求助無門,登不起廣告,只能用這個方式,向警察、
檢察官說聲對不起。」卅一歲的陳宗懋,離婚獨自帶著讀小一的女兒
,租屋在約五坪大的套房裡,因失業一陣子,每月靠著殘障津貼過日
子,正在接受職業訓練準備投入職場。
陳宗懋今年六月與鐘姓男子發生糾紛後,檢舉對方改裝機車、無照駕
駛,他以受理的泰和派出所警員處理太慢,甚至認為鐘姓男子與派出
所一名警員是親戚,警方蓄意包庇,從派出所檢舉、投訴到分局到縣
警察局,承辦的多名警員一再接受調查,其中一名警員即因未依他檢
舉事項漏開罰單,遭到處分。
陳宗懋說,他在兩年前,向縣府社會處申請殘障手冊時,承辦人員明
明告訴他需四十五個工作天就可以拿到,結果他等了三個月沒有下文
,再去詢問時,承辦人員答覆卻是從沒說過四十五天可以拿到,讓他
啞巴吃黃蓮,從此他就有錄音、錄影習慣,「可以保護自己,保護別
人」。
糾紛發生時,他拿手機錄影過程,警察做筆錄時也錄,甚至要為了自
行蒐證鐘姓男子騎改裝機車,他也一手拿著手機、一手握著機車把手
,飛車追逐,一路蒐證。
「很難找得到比他更牛的人了!」彰化分局與他接觸過的員警都很頭
痛,第一個受理此一糾紛案的泰和派出所警員陳仲華,因陳宗懋還向
監察院陳情,昨天中午再到分局接受訪查。
他看了陳宗懋自拍影片,以「斷章取義」來形容,表示派出所員警根
本沒人認識鐘姓男子,怎麼去包庇,檢舉內容也都是沒有具體證據。
陳宗懋稱他控告鐘姓男子涉嫌傷害,彰化地檢署承辦檢察官只開過一
次庭,未檢視他提出的證據及要求調查的事項。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
檢察官陳德芳說,陳宗懋已聲請再議,由高分檢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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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雖.有次在路口看他騎車騎很快結果撞到人.那人剛好是我姨丈.他撞到人只關心摩托車有沒有怎樣.沒關心我姨丈有沒有怎樣.一開口就說賠我修車錢.不然法院見.我氣不過跟他理論.不知不覺三字經脫口而出.結果也被他告了.就連處理我跟他筆錄的員警也被他告了.聽說他是職業告人的.看了這篇文章.果然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