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愛,所以要分手..
2009/10/10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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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場白,
是「我愛你」。
最終話,
也是因「太過愛你,所以,我們必須要分手」。
這算什麼?
愛可以當成感情加溫的理由,
也可以當成感情結束的藉口。
既然深深愛著一個人,
怎能捨得看到對方傷心、難過?
難道,
這也算是愛的表現嗎?
分手...
讓彼此的感情降降溫,
讓彼此有更多的喘息空間,
也許,
可以解釋成『小別勝新婚』吧?
但,
那全是我的自作多情。
你提出分手,
卻看不出來,
你有任何痛苦及不捨的感覺。
令我不禁要懷疑,
你是真的愛過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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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2) :
- 2樓.2010/08/12 00:40從來沒愛過
也許這首歌很適合分手時候用.....
我從來沒愛過,所以不懂的分手的痛。
不過我在被拒絕時,就已經傷痕累累了><。
因為我是笨蛋哈哈.....
- 1樓. Jun``2009/10/19 12:40* 不愛了,所有分手的理由都不是理由。
感情到最後,難免不免分離
倘若只有妳自己的心難捨難離
而對方已無心眷戀,再多分開的理由都只是藉口。情感多變的世界,有誰能真的靠著承諾一直到最後
那個當初說不變的人,誰能保證真的不變
誰能保證不會因為任何原因,任何人,事,物而轉化?當對方已不愛,何苦只剩自己留在放不開的漩渦?
就算再怎麼捨不得,對方也不會心疼一滴,不是嗎?
感情走到最後,好像什麼都沒有意義了,連最初的承諾也都忘記的一乾二淨
這樣的感情還值得嗎? 真正的愛,不是這樣的..。* 愛上對的人,連喝咖啡也感覺甜 *
* 愛上錯的人,吃什麼都食之無味 *女孩;多愛自己一點,多留一點時間給自己和關心妳的人。
共勉之...。
┌〝 漫 漫 人 生 多 風 雨
有 誰 懂 我 深 深 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