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可以不要再報李珍妮了!
2012/06/29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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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壹週刊
除了搞倒一個國民黨中生代政治明星
又爆了一個科技業大老多年前的風流帳
結果. 這兩天所有媒體都跟著數字週刊起舞
既然林益世已經提告. 特偵組和檢調也開始偵辦
宣稱手上握有證據的就趕快提供給檢調
在此. 我也不想妄加揣測
但是. 宣明智外遇生女
關一般人何事??
就算宣明智曾經幫馬政府出頭過想救DRAM
就算另一個當事人李珍妮勉強算是公眾人物 (時尚名媛? 通告明星?)
這種八卦真的沒有窮追猛打的必要
結果. 今天竟然看到有記者專程越洋採訪李珍妮
幾乎昏了過去!!!
作為一個破壞別人家庭的第三者
竟然可以在媒體上大言不慚的說
-- 不承認自己是小三,是紅粉知己,更不是壞女人
-- 老公外遇,老婆應該要好好檢討
-- 如果以後我成為別人的太太,也會先檢討自己
-- 男人會去外面找,總是在家裡有些不開心 (做太太的要先檢討自己)
-- 不會覺得對不起宣明智太太
-- 婚姻這個制度是錯的,因為每個人在不同階段會適合不同的人
最後還不忘推銷自己擇偶的條件 (經濟能力要比我好 & 外表要體面)
可不可以拜託媒體
台灣一般人民的價值觀
已經被意識形態綁架而錯亂了
真的不需要再拿笑貧不笑娼. 靠美色玩弄男人的女人
來告訴大家婚姻和家庭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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