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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色,性也–中國情色文化史
2005/11/22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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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子曰:「食色,性也」,飲食與性,是人的本性。不過,這其中的「性」卻是隔著神祕矇矓的面紗默默地在中國流傳著,但不代表著古代中國的性文化有如荒蕪的沙漠一般空乏淒涼,事實上「性」在古代中國可是多采多姿,並不是一般人所想像的保守、愚昧與落後而己!只是受到日後禮教的嚴格束縛,只能在檯面下一直延續至今。從前正統的中國史學多強調政治史,或許去探討一下古代中國的性文化,可以讓我們更全方面地了解中國文化的多樣性。

 

坦蕩時代-先秦至唐

基本上,先秦至唐時的中國,對於性的態度比較開放。在原始時代的兩性生活是屬群婚雜交狀態,「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這一方面可以從長久以來被稱頌的聖賢出生的神話、傳說略知一二。常可從古書上看到一些非凡人物都是「感應於天」、「受之於神靈」,他的母親才懷孕分娩的。例如商朝的始祖契,其母名為簡狄,嫁給了帝嚳,但是卻沒有生下一兒半女。後來到祭祀高懨,吞下了一顆燕子蛋,即「玄鳥之卵」後生下了契;周后稷之母「姜嫄出野,見巨人跡,心忻然悅,欲踐之,而身動如孕者,居期而生子」。其他相關的例子不勝枚舉,之所以會出現這些神話、傳說,一方面想要藉非凡人物的「特殊出生方式」來替他們戴上神聖的光環之外,另一方面是這些非凡人物出生時「不知其父」,後人「為尊者諱」,於是強調他們是「感天而生」。實際上,簡狄、姜嫄等人都是在祭祀高懨時受孕,高懨在古代是掌管男女、生殖之神,每年會有一個祀高懨的節日,青年男女在祭祀完畢後,就可以在郊野進行性行為。如此一來,簡狄、姜嫄應該是在這種情形下受孕的。

 

後來因為生產方式的改變與規範兩性之間的關係,逐漸產生了婚姻制度,原本以女性為主的母系社會也轉變為父系社會,但社會上對性的態度沒有相當嚴格的規範。春秋戰國時代,上層階級的貴族有極大的性自由,婚外性關係相當普遍,《左傳》裡就記載了不少這方面的事例。除此,貴族婦女在性方面也擁有相當程度的性自主。漢武帝的姑母館陶公主寡居,收養一名年輕人董偃,後來成為自己的情夫。漢武帝去探視姑母時,還尊稱董偃為「主人翁」;南朝宋的山陰公主更是跟皇帝抱怨:「妾與陛下雖男女有殊,俱托體先帝,陛下六宮萬數,而妾唯駙馬一人,事不均平,一何至此」,於是皇帝替公主「置面首左右三十人」,面首就是山陰公主的男寵。至於唐代,較為人所熟知的自然就是中國歷史上唯一的女皇帝武則天。她在性生活的開放上招致後世不少的批評與責難,當時也有臣子上奏談論此事。不過實際上,當時對武則天收納情夫並不反對,一方面是因她是孤家寡人,另一方面女皇帝就等同皇帝后妃成群,也有多夫的權利。當時反對的是朝廷對於性的風潮太過招搖,勸武則天要節慾,不要讓性醜聞滿天飛。

 

在婚姻上,如結婚、改嫁再婚、離婚等,這個時期的婦女也擁有相當大的自主權,在許多古代重要的典藉中對此圴未採貶抑的態度。而儒家的經典《禮記》上甚至還有一段奇怪的記述:「三月而廟見,稱來歸也。擇日而祭於襧,成婦之義也」。這段話是說新婚的女子,要等三個月之後行廟見之禮,才算獲得正式的身份。也就是指若三個月之內雙方相處不和諧,仍可取消婚姻。如果這段期間女子去世,也仍不能算是男方的媳婦。似乎有點類似現今社會談論的「試婚」!

 

在締結婚姻時總會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講法,這句話早在先秦時代已有之,後世多以為是父母親可以任意安排子女的婚姻,但其原先的含義與後世解釋的不同。父母之命,指的是婚姻須得到父母的贊同;媒妁之言,指的是一種禮儀。從《後漢書.梁鴻傳》記載的事例可以了解到古代女子能夠有選擇婚姻的自由:「同縣孟氏有女,狀肥醜而黑,力舉石臼,擇對不嫁,至年三十,父母問其故,女曰,欲得賢如梁伯鸞者。鴻聞而聘之」。

 

這個時期女子夫死再嫁或離婚再嫁是相當普遍的。司馬相如與卓文君的著名戀愛故事,是在卓文君寡居時發生的,然後再嫁給司馬相如;曹操還曾告訴其妻妾「顧我萬年之後,汝曹皆當出嫁」的話。在離婚方面,女子還可以主動提出離婚的訴求。在漢代,如果丈夫操行不良或有惡疾、家貧難以共同生活以及男女雙方家庭矛盾尖銳,女子在這些前提下可以提出離婚,這不僅是法律所認可,也為社會大眾所接受。而唐代在兩性關係上較中國其他朝代更為開放,也比較沒有貞操觀念。據遺留下來的數份唐代離婚文書中可以得知男女雙方是協議離婚,另外這些文書似乎都有既定的格式,由此可推斷可能當時協議離婚相當普及。

 

緊縮時代-宋至清

唐代之前對性開放的態度到宋代開始轉變,走向極端保守。宋代的理學家們強調「禮教」,禮教的理論與觀念早在先秦時代就有典藉記載,但是要經宋代以後的理學家們不斷地大聲疾呼與言論,才成為影響中國社會生活的重要力量。「禮教」,廣義地說,是「恭儉莊敬」,狹義地說,是「男女授受不親」。什麼是「男女授受不親」?就是男女的身體不能隨意相互接觸。原先並未嚴格規範,但到了後來的一些做法只能用荒謬與殘酷來形容。元代有位寡婦馬氏,因生乳瘍,有人告訴她要立即就醫,否則就有危亡的可能,她卻說寧死也不能讓其他的男子見到自己的身體,最後竟因此而亡。馬氏的行為可說是「餓死事小,失節事大」一語最具體的表現。事實上,就連醫生看病,也必須遵守男女之別的原則。明代李梴在《醫學入門》中曾談到:「如診婦女,須托其至親先問症色與舌,及所飲食,然後隨其所便,或症重而就床隔帳診之,或症輕而就門隔幃診之,亦必以薄紗罩手」。

 

宋明理學家對於禮教的理論與觀念都是從儒家經典而來,但是孔孟皆主張要「發乎情,止乎禮」,遇有特殊情況可以權衡變通,例如當嫂子落水,快要淹死時,就可以身體相互接觸,把人救起來。可是宋代以後的這些衛道人士,卻扭曲了儒家原本合理的意思,專注一些不合人性的事物上,只能「存天理,去人欲」。實際上,能真正做到並做好「禁慾」的人根本少之又少,連理學大家也不例外。朱熹不斷鼓吹「革盡人欲,復盡天理」,但是後來卻被監察御史揭發他言行不一,告發他曾誘使兩名尼姑作妾,他的大兒媳在兒子死後卻懷了孕。這一醜聞讓朝廷大加震動,皇帝也下旨要懲罰他,朱熹也沒辯駁,反而立即上表謝罪,承認所有的過錯,還在文中痛罵自己是「草茅賤士,章句腐儒,唯知偽學之傳,豈適明時之用」。如此,朱熹向來道貌岸然的形象蕩然無存,表現出理學家的虛偽與醜惡,無怪乎當時反對派稱理學為「偽學」。

 

今日社會上雖民風較開放,但仍有不少人有「處女貞操」的情結。中國古代對處女貞操如何檢驗的方法,最早見於馬王堆漢墓出土的《養生方》一書,即守宮砂,就是食用過朱砂的死蜥蜴粉末點在女子的手臂上作驗證。這種方法流傳日久,卻不必認真看待,而且雖然最遲漢初就有檢驗處女的方法,並不代表受到重視,仍是要到宋代之後對於處女貞操的要求才大為勃興。

 

宋代以後愈來愈要求女子的貞節。朱熹有個朋友陳師中,其妹夫去世,朱熹寫信力勸他督促其妹守節,不要有改嫁的念頭。到了明清兩代,由於書藉的宣傳,政府的大力鼓勵,在社會生活中造成相當大的影響力。明太祖朱元璋於洪武元年下詔旌表節婦,還規定「凡民間寡婦,三十以前,夫亡守志,五十以後,不改其節者,旌表門閭,除免本家差役」。這是中國朝廷第一次為嘉獎貞節所發佈的命令。這個詔令一出,進一步強化女子守貞的行為,因為一方面可為家族爭光(旌表門閭),另一方面又有經濟上的利益(除免本家差役)。清朝也持續地推動與號召,在這種情勢下,所謂「節婦」、「烈女」愈來愈多。據估計,唐代只有51人,宋代增至267人,但至明代竟高達36000人!

 

可是這些「節婦」們一旦走上「守節」之路,就必須要忍受靈與肉的煎熬。在長期孤寂蕭索的守寡生活中,有時情欲的爆發是難以自制的。有的是受到外在的刺激,但仍然把持住「貞節」。荊溪有某婦,十八歲即守寡,有次見到亡夫的遠親,不覺心動,到了夜晚,「欲往奔之。移燈出戶,俯首自慚,回身復入,而心猿難制。又移燈而出,終以此事可恥,長嘆而回。如是者數次」。有的則是利用折磨肉體的方式來抑制性衝動。青城子《志異續編》中記載某一節婦夜晚獨眠,輾轉不寐,就拿一百個銅錢丟落地上,再一一將銅錢找回,等全部撿完之後早已身心疲乏,便可順利入睡。

 

由於強調男女之防與禁止淫邪,為了使人禁慾並方便自我反省,明清時代流行一種「功過格」。功過格本來是道教徒用來輔助自己進行道德修養的工具,後來流傳至民間,因為方便好用,廣為大眾採行。功過格內容包羅萬象,其中也有不少關於禁慾的內容,比較著名的有《十戒功過格》、《警世功過格》等,以量化的方法就可以計算自己累積了多少「過」。不過種種相關的內容可說是要讓人成為一個「六根清靜,一切皆空」的聖賢,因為就連無意間碰觸女眷也要記一過!作色情夢也要記一過!更不用談其他更嚴重的行為了。另外,也可從所定「過」的多少看出古人對此問題抱持的輕重程度,如性犯罪上,若性侵害尼姑是記過最重,萬惡不赦。性侵害寡婦或處女,一千過。但如果對方是僕人之妻,則有二百過,因為僕人地位較低。如果侵害的對象是妓女的話,則罪更輕,僅有五十過,因為其社會地位更低。

 

現象探討–娼妓、同性戀

何謂娼妓?即「為男子提供性服務的女子」。一般來說,娼妓的起源多與宗教有關。希臘著名史家希羅多德(Herodotus)曾記載古代巴比倫有「聖娼」,也就是巴比倫的婦女一生必須要有一次到神廟去,與給她錢的男子交合之後才算完成對神的任務。而古代印度也有類似的制度,稱為「佛陀之娼」。但至於中國娼妓的起源是否與宗教有關,則現今遺留下來的證據不多,因此爭議也很大。有學者認為殷商時代有「巫娼」的存在,其性質就與巴比倫、印度的情況類似,但也有人主張中國古代並未出現過類似巫娼的痕跡。但不管如何,娼妓在人類歷史上由來已久,一直延續至今。

 

中國娼妓若以服務對象為區分,可分為宮妓、官妓、營妓與家妓等。宮妓與官妓、營妓都可以說是官方經營的娼妓。宮妓主要是提供音樂舞蹈用來娛樂天子;官妓則為是各級文武官員服務;營妓就是為軍人提供服務。這種官營娼妓的出現通常可追溯至春秋時齊桓公設置「女閭」;營妓的起源則是越王勾踐是為了討伐吳國,將一群寡婦安置於山上,是要「使士之憂思者游之,以娛其意」,是用來安撫將士。至此以後,中國官營娼妓的傳統持續了約兩千年之久。不過原則上官營娼妓是不以賺錢為目的,而是由政府對她們進行「官給衣糧」的供給制。所以,官營娼妓可以從官府獲得衣糧而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她們只須為官府執役,就是服務官員或外來使節等。至於不受官家管轄的私妓,主要以賺錢為目的。其起源據現今的資料推斷至少唐代以前已有之。私妓至晚明時期更趨繁盛,而且已經出現純粹僅以出賣肉體為業的下等妓女。到了清代,因為雍正皇帝取消賤民階級,也就是終止了千餘年的樂籍制度,取消了官妓,遂使得私妓一統整個中國,從而沿續至今。除了官妓、私妓外,還有家妓,是養在貴族、豪門中的妓女,可說是主人身份、地位與財富重要的象徵之一。

 

一般人往往把賣淫與妓女聯想在一起,可是在古代,容貌美麗、能歌善舞且可吟詩繪畫的妓女可是讓皇帝、文人士大夫爭相著迷追求的對象。宋徽宗就曾迷戀名妓李師師;李白詩文中常談及妓女;杜牧更是經常流連於青樓之中,故有「十年一覺揚州夢,贏得青樓薄倖名」的詩句;而白居易狎妓的「熱度」還超過杜牧,每到一處就縱情聲色。若進一步深究為何文人雅士常與有才氣的妓女來往,主要的原因應該可從精神層面來說。這些有文采又有文化修養文人士大夫雖有妻妾,但主要的目的多是傳宗接代,與她們比較沒有精神上的契合。若想要彌補精神上的缺憾或戀愛的感覺,對象通常只會是妓女。

 

異常性行為是相對於正常而言,並沒有嚴格的科學標準。例如女子纏足,在明清之際視為正常的現象,但現在看來則是令人感到莫明其妙。在諸多的異常性行為中,重要者首推同性戀。又可分為男性同性戀與女性同性戀兩類。

 

男性同性戀見諸史書,最早的是《商書.伊訓》,其中曾談到「三風十愆」,三風其中之一為「亂風」,「亂風」中又包括「四愆」,其中一項即為「比頑童」,也就是男子寵幸男童。後來到了春秋戰國時代以後,相關的記載愈來愈多,男風興盛。中國古代對男同性戀有一些代稱,如「分桃」、「安陵」、「龍陽」、「斷袖」等。分桃是指春秋時的衛靈公與其男寵彌子瑕;安陵是指戰國時楚共王與其男寵安陵君;龍陽是指戰國時魏王與其男寵龍陽君;斷袖是指漢哀帝與其男寵董賢。歷代許多皇帝、貴族、豪門多有男寵,有人統計,自西漢高祖至東漢寧帝,就有十個帝王有過男同性戀的史事。不過,這些有男寵的上層階級並不是純粹的同性戀者,他們也有妻妾,是雙性戀。

 

男性同性戀也逐漸成為一種社會風氣,在民間流傳著。在魏晉南北朝時期,由於社會動盪、政治混亂、民生不安,加上胡風傳入中國,在種種影響之下,社會風氣自然變得放蕩、頹廢。當時很流行「以男為女」,許多男子多熏衣剃面,傅粉施朱,做婦人狀。還有「丈夫著婦人衣行歌,旁人齊和」的現象。這種行為自然也會推動同性戀的發展。在中國歷史上,男子注重修飾打扮的行為並不多見,只有在魏晉南北朝時期才有。

 

男風一直到明清時代還存在著,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優伶。優伶就是戲子。清朝時京劇盛行,不少旦角都是由男子扮演,因為職業的關係,這些男子多貌美而有女腔,所以也是許多士大夫或富商爭相交往的對象。另外,還有男娼與男妾。清朝時男娼也與妓女一樣泛濫;清末太平天國的東王楊秀清曾挑選一批貌美少年,將其男扮女裝,稱為「男妾」。還有的文人,他們年少俊美的男書僮也常是他們的性伴侶。清代名士鄭板橋即是一例。他曾在《板橋自敘》中曾提及自己「酷嗜山水,又尤餘桃口齒及椒風弄兒之戲,然自知老且醜,此輩利吾金幣來爾」,他了解他已經年老力衰,如果有人還願意和他從事同性戀行為的,那也是為了他的錢,但他也不在乎。明清時有的地區,如福建,男性同性戀也成了風俗,有結拜的行為:「閩人酷重男色,無論貴賤,各以其類相結,長者為「契兄」,少者為「契弟」。其兄入弟家,弟之父母撫愛如婿,弟日後生計及娶妻諸費,俱取辦於『契兄』,其相愛者,年過而立者,尚寢處如伉儷」。

 

至於女性同性戀,則史書上記載極少,主要原因應該是這種行為較不為社會所容許,所以只能祕密進行,不像男性同性戀這樣張顯於外。中國古代稱女同性戀者為「磨鏡」,主要的女同性戀者多來自於宮女、女道士、女尼等,因為和男子之間的接觸機會極少,因此才容易有此現象。清末民初,在廣東、福建、上海等地,出現一些女同性戀組織,如「金蘭會」、「自梳女」等,這些女子皆相互結拜,親如夫婦,誓不與男子婚嫁。

 

 

一般學者常會運用「父權體制」、「性壓抑」的理論去解釋中國古代性文化,也就是說是「性」的發展是受到人為抑制或被迫壓抑才會出現像「自梳女」、「纏足」等現象。不過這種理論常是以較負面的觀點來解釋中國性文化發展,而且只能反應出一部份的原因,仍不足以證明父權體制、性壓抑是否真的是既定的歷史事實。因此,我們應該以平等開放的心態去看待中國的性文化,這樣才能較全面了解它的發展與變化。

 

參考書目:

江曉原,《性張力下的中國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劉達臨,《性與中國文化》,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劉達臨,《性史圖鑑》,台北:八方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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