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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罪率99.9%的日本「人質司法」
2020/01/18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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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年節假期當中,日前交保的日產汽車前執行長高恩(Carlos Ghosn)棄保潛逃,以私人飛機偷渡至黎巴嫩,震驚日本社會。而高恩事後召開記者會,強調並非畏罪潛逃,而是為了逃離日本「有罪率99%」的「人質司法」迫害。

 

Richard Wagner - Rienzi Ouverture (Full)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RIwWtwn6qA

 

【摘要2020.1.15.蘋果 許仁碩】在日本年節假期當中,日前交保的日產汽車前執行長高恩(Carlos Ghosn)棄保潛逃,以私人飛機偷渡至黎巴嫩,震驚日本社會。而高恩事後召開記者會,強調並非畏罪潛逃,而是為了逃離日本「有罪率99%」的「人質司法」迫害。

從高恩被逮捕以來,日本刑事程序的問題,也同時受到國內外矚目、檢視。確實有不少論者指出,在日本,被起訴者有罪率竟高達99.9%,雖然日本檢警堅持是「精緻偵查」的結果,但事情並非如此簡單。

所謂「人質司法」,指的是日本的刑事訴訟程序當中,透過對嫌疑人極端不利的人身拘束環境「押人取供」來取得認罪自白的作法。在偵辦刑案時,原則上應以人證、物證為主軸。但在日本,由於受到傳統審問文化的影響,加上檢警存在著「教化」嫌疑人的思維,因此至今仍將取得認罪自白作為犯罪偵查的核心。

而為了取得自白,日本警方即便尚未取得充分證據,對於認定的嫌疑人,就會另找罪名,總之先把人抓起來再說,因此被逮捕的嫌疑人,可能無法以警方的令狀,得知真正的逮捕理由,進而做出有效的抗辯。在偵訊時,不僅無法請律師陪同,也幾乎沒有錄音錄影,僅能在偵訊結束後與律師、家人短暫會面,會面本身也經常受到限制,等於是陷於極端孤立的狀態。

在期間方面,台灣警察與檢察官必須在24小時內,將嫌疑人移送法院,而在日本則是72小時。72小時之後,檢察官可以聲請為期10天的羈押,並可延長1次,合計23天,期間無法交保。雖然羈押需要法官的許可,但實務上幾乎是有求必應,駁回率極低,被稱為「自動販賣機」。

雖然理論上羈押應移送看守所,避免警方在羈押管理上對嫌疑人不當施壓,但日本警方經常以「空間不足」為由,將羈押中嫌疑人關押在警察局內,以利在偵訊時間外持續施壓,稱為「代用監獄」

而在23天期滿後,檢察官必須決定是否要起訴,在起訴後,雖然開始可以請求交保,但持續長期羈押的情形並不罕見,也沒有限制住居等替代措施。如果檢察官未能起訴,理論上應該要釋放嫌疑人,但實際上檢察官若要延長羈押,則會「再逮捕」嫌疑人,也就是形式上釋放後,另找罪名再逮捕,實質上就是直接再羈押23天。

逮捕、羈押的門檻低,期間長,被置於警方高度支配的孤立環境之下,一般人確實往往就此認罪,造就了99.9%的有罪率。即便高恩無意認罪,又有充分律師團支援,仍然難逃4次的「再逮捕」

面對「人質司法」的批評,日本檢警向來主張為了維持治安,有其必要,而且在其他國家也多少存在,應尊重國情不同。長年存在的「人質司法」實務,恐難因高恩的批判而有所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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