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勞保局等候叫號時,看到架子上有著一張黃底黑字的紙,標題寫著:國民年金問答,有點好奇,於是便拿起研究。
有一道題目的大意是這樣問的:國民年金逾期或不繳會不會有處罰或加徵滯納金?答約:由於國民年金是屬於柔性 強制 的社會保險,故不會處罰或加徵滯納金,唯須繳納些許的利息。對於這一點,我感到非常訝異及質疑,何謂利息?根據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裡對「利息」的定義為:透過存款、貸款或投資等途徑,由母金所生的子金。就這點來看,國民年金可算是人民的存款或投資嗎?若算,那麼利息就該是勞保局支付,而非平民百姓;國民年金算是人民的貸款嗎?若算,那麼政府應該先撥一筆錢給他們(政府單位)認為該繳錢的人才對,就好比金融機構借錢給人或企業,先借出一筆錢,然後要求借款人應每月繳納利息或本利,逾期才會加計逾期息。然而,政府所認定應繳國民年金的人,這些人有向政府借錢了嗎?沒有!政府單位或者勞保局是金融機構嗎?不是!那我就不懂了,人民既沒向政府單位或勞保局借錢,那勞保局為什麼可以對人加徵利息?
再回頭細看所謂國民年金,根本就是一個自相矛盾看產物,瞧瞧這些在勞工局關於國民年金的問答:
我不願參加國民年金保險,可否不要繳費?是否會被處罰? 由於國民年金是屬於柔性 強制 的社會保險,所以對被保險人不繳納保費不會對其本人處罰,但是保險年資將不予計入,未來也不能領任何給付。 如已逾繳納期限後才要繳納,延遲繳納期間會加收利息;而已經超過 10 年的欠費,不能補繳,且給付權益會受到影響。 建議您仍儘可能按時繳納每期的保費,累計國保年資,以保障自身的保險權益。如果暫時無力繳納,要記得在 10 年內補繳,逾期繳納的保費都必須加計利息,雖然目前利率不高,但長期累積下來仍然是一筆額外的支出。十三、 答: 1. 2. 3.
我聽說如果我不繳納保費,會處罰我的配偶,這是真的嗎? 國民年金法的確有規定配偶必須負連帶繳納的義務,如經催繳後仍不繳費者,會處配偶3,000 元 ~15,000元的罰鍰,但是由於國民年金開辦不久,而且此條款在執行上會有很大的爭議,因此勞保局如果之後依法必須對配偶進行催繳及處以罰鍰時,會將配偶的經濟以及婚姻狀況納入考量,以降低處罰的爭議性。十四、 答: 這不是自相矛盾嗎?上一條先柔性告訴不想繳納的人說對被保險人不繳納保費不會對其本人處罰,但是保險年資將不予計入,未來也不能領任何給付。下一條卻說會催繳,且,本人不繳就罰配偶。怪了,怎麼我一點都感覺不到政府的美意呢?沒收入就很慘了,還要被強制繳納見鬼的亂七八糟險,叫人怎能相信提案的相關人員沒有自肥心態呢?
- 2樓. e2010/04/11 19:48to作者
我是看到您的新作,才看到這篇文.
此文創作至今約0.75年了,國民黨仍然對國民年金的荒謬法條,沒做任何修改.
唉!大抵當愈多人覺得荒繆時,這些決定的人就愈開心吧!所以一點也不認為需要做何修正。小小老百性能做的好像就只有大大的歎一口氣。
上官庭 於 2010/04/12 09:49回覆
1樓. 國民2009/07/06 08:59沒錯!!!超爛的!!!
話說我才3/28~4/16這段期間是工作的交接空窗期~沒有保到勞保~
國民年金竟然相當嚴苛的收了我三月份跟四月份兩個月整的費用!!!
而我致電詢問既然已經繳了整個月的保險~是否勞保按日計算的可以不要保?
卻說現今法律上路就是這樣~沒有辦法~也許將來會有所調整
那請問將來有所調整這些可以退費嗎?回覆卻也是不確定~
實在是相當的剝削民脂民膏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