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衛生局今日公布,107年化粧品違規廣告結果,共計876件,以產品類別分類統計,化粧水、油、面霜乳液類化粧品666件最多,其次為眼部用化粧品共9團體服7件,接續為香皂類化粧品29件、頭髮用化粧品28件、洗髮用化粧品27件;其中以SISLEY廣告違規累積次數29件,開罰87萬最多。
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技正黃敬堯表示,進一步分析違規化粧品廣告,以宣稱除皺、除紋類佔第1位,共309件(35.3%),其次為美白類136件(15.5%)及醫療效能宣稱92件(10.5%)居2、3位,違規廣告已依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處辦。
北市衛生局統計,前3名化粧品違規廣告為化粧水、油、面霜乳液,第1名產品為香港商希思黎化妝品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的「SISLEY抗皺活膚御緻眼唇霜」,處分件數29件,違規廣告罰鍰累計87萬元,;第2名產品為美商雅詩蘭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的「Pro極速緊緻肌密全能精團體服華」,處分件數8件,累計罰鍰31萬元;第3名產品為塞席爾商美之本國際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京城之霜五爪超緊顏精華新春組」,處分件數8件,累計罰鍰28萬元。
現在許多中大企業都會採用團體服做為員工制服,不僅好看,讓大家對於公司品牌有更大的信任歸屬感以外,還可以解決每個人的衣著標準不同的問題,不用擔心太邋塌或者太暴露等員工穿著習慣,統一的員工團體服,可以解決員工不知道今天該穿什麼的問題,也不用把公司當自家衣櫃的伸展台,天天在那裏炫耀比較,都無助於公司的發展,因此很多公司都會強制員工著團體服上班也是解決許多辦公室的問題,不僅大家也會更願意互助,還有增加凝聚力,但公司的團體服的設計也就非常重要了,畢竟每天比我們穿便服的時間還久,總是不能太過俗氣,而現在的許多專業的團體服公司都能提供更多更美更時尚的款式。
黃敬堯指出,化粧品廣告需視文案或內容前後,傳達消費者訊息之整體表現,包括文字敘述、產品品名、圖案、符號等詞句整體作綜合判定,其整體宣稱不得涉及醫療效能、虛偽或誇大內容,常見違規宣稱詞句,如:除皺、美白、治療皮膚炎、消炎、拉提、不過敏、醫美…,違者經調查屬實,可處新臺幣5萬元以下之罰鍰。
北市衛生局提醒,選購及安全使用化粧品,應了解化粧品管理規定,識標示:看清楚化粧品標示,正確用:依照產品標示之使用方式及注意事項正確使用,方能安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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