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習慣
2011/09/19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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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慣,是時間久了,慣性的行為會產生一定的重複模式。
習慣用筆記電腦不用滑鼠的我,這兩天因右手食指割傷了,在使用觸碰式或智慧型手機時,十分的不順手,連打字的速度都變得龜速了起來。
習慣用右手食指來化妝的我,連眼線這兩天畫起來一點都不滑順,權宜之計就是換細一點的眼線筆來畫,不然,怎能繼續每天早上都神采奕奕的出門,眼睛的線條太重要了。
在上傳部落格照片,速度變慢了,不是網路速度變慢,是自己操作電腦的速度變慢了;剛剛打電話跟分公司溝通事情,轉撥分機時,更感受深刻,因為略為包紮的指頭變粗了,在按鍵的操作上,一不小心就按錯了,按錯了系統又回到總機,就這樣轉來轉去,.....認真的覺得右手食指在我每天通訊或工作時,扮演很重要的角色。
看到這裡,應該很想問,到底右手指頭怎麼了?說起來有點小害羞呢?!(別想太遠啦!!)不過是前兩天大啖海鮮時,太用力跟螃蟹拉扯,被硬殼粗糙尖銳的地方劃傷了.....看來這周都不太能恣意的使用右手指頭了,替代上場的中指指頭應該也會因為這樣而變得靈活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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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1) :
- 1樓. JKTsai 老鼠嫁女兒2011/09/20 02:09習慣
有專家說,連續14天,習慣就可以養成,希望不必等14天,傷就癒了。
恩阿,已經好的差不多了,謝謝。 梅格羊 於 2011/09/20 19:59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