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可以這樣搞的
婚姻是要有條件的,愛情可以沒有條件,一見鍾情就天雷勾動地火,但是婚姻絕對是條件說,常常一些愛情長跑的戀人,在最後卻無法結婚,就是有些條件談不攏的結果,在這些條件中,愛情只是其中的一個元素而已,並非唯一的對等。 婚姻專家提出適婚的條件為:
1.心理上成熟、能夠控制自己的情感。
2.能與別人相處得好。
3.願意成為另外一個人的唯一性伴侶
4.對別人能溫柔体貼
5.暸解別人的需求
6.能協調自己與別人的要求
7.能與別人溝通、分享思想、感情與願望
8.認識自己缺點
9.能接愛別人的特點與缺點
10.能理性處理經濟問題
從上述的條件,很明顯的看出,婚姻是有條件,所以郭台銘的婚姻五條件說並不為過,只是相對地少了某種元素。
不過,我們還是要進一步的論述,從愛情哲學的觀點,愛情雖不等同婚姻,也非婚姻的唯一條件,可是一個缺少愛情的婚姻,還是會少些情趣。當郭台銘以此五條件說來選擇自己的伴侶,他就要承當此種婚姻的後果,相對地,依照郭台銘的五條件說成為其伴侶時,也同樣地要了解到這樣的婚姻會有怎樣的後果。
簡單地說,婚姻是可以這樣搞的,可以很社會化、可以很銅臭味、可以少點羅曼蒂克、可以…,可是這樣搞的後果,就必須由自己承當。
(本文發表於三月十八日聯合報民意論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