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行為藝術(Performance)
2007/09/11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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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藝術(Performance),1970
「行為」(Performance)這個字眼,恰如在英文中(也如同在16世紀時的法文)的意涵:這個意義便包含著一種「完成」之意,然而,它究竟完成何種的任務呢?由於在動詞上 to perform是同時涵蓋著一項舞台的再現、演員的角色、肢體的運動效果,以及任何工作項目的執行,這便意味著一項作品的「執行」也就是所謂的「行為的藝術」。
它的定義依照百科全書可做如下之解釋:作為一件藝術作品,它在群眾前完成之,無任何必要性的需先前完整的腳本,無須功能性而是要轉瞬間的即興捕捉,能跨越領域,或者朝向一種從零度表現出發。
在1970年代初期,一些行為藝術的開拓者先後出現,然而在1913年,未來派的核心人物Marinetti,伴隨他所發表的宣言「音樂廳」(Le Music-hall),而從音樂廳傳出來的音樂片段,它將之稱為:他的心願在一種新藝術燃燒著,並且是對過去藝術持之褻瀆的藝術。Marinetti將之稱為「驚奇的劇場」,但是他的奇特的主張,卻是訴諸於直接面對公眾的挑釁事件,不但漂亮又獨特,且是奠基於行為藝術,一種對創作的行動訴諸於至上地位的肯定。
緊接著在藝術史必須一提的,便是俄國的一些未來主義者 (例如:Bourliouk兄弟和Maïakovski),再來便是杜象(Marcel Duchamp),達達主義頗負盛名的醜聞之夜,Arthur Cravan和他的充滿爆發性的喧鬧,行動詩(poésie-action)的開拓者Pierre Albert-Birot,還有Kurt Schwitters令人拍案叫絕的語音詩,另外,我們人所稱呼之,在60年代的環境藝術的開拓者亦是。
更接近我們的年代的還有:
─ 首先是John Cage(他的4分33秒的「沈靜」,1952年)和他的一些弗拉克斯(Fluxus)的後進之士,以及所謂「異弗拉克斯」(para-Fluxus, 如:Robert Filliou, zaj等人)。
─ 日本的「具體群」(Gutaï)藝術團體,他們活躍於50年代中期,這類偶發藝術的作法,無疑的還要早於行為藝術之前,Artand承繼之(經由Cage引介到美國),他是在行為藝術群中較為有名氣的。
─ 50年代末期的一些行動詩(poésie-action)和聲音詩(poésie sonore)。
─克萊因(Y. Klein)他的著名的「人體測量學行動劇」(“anthropométries-spectacles”),還有1960~1961年Piero Manzoni 所做的活體 雕塑(Sculptures vivantes)。
─ 在60年代末,70年代初期的「身體藝術」(Body Art)。
在70年代和80年代的行為藝術孕育出一大群新的世代藝術家,也許我們可以更確切地說,這群藝術家更根本性的對一種身分的認同。
如果說「行為藝術」在美國是有一些藝術家是比較接近於表演藝術類(performing arts)(例如:舞蹈、音樂、歌唱….)而成為比較意味有「職業性」的話,例如:Robert Ashley, Meredith Monk, John Giorno, Laurie Anderson, Eric Bogosian, Karen Finley, Ann Magnuson等,那麼其實它是恰恰與之相反的而更具冒險性的,或甚至更具根本性的、更私密性的,在歐洲或在加拿大這些地方,它的出現是更具有這項運動內在性的延伸:例如弗拉克斯精神的延續(Jean Dupuy, Charles Dreyfus, Joël Ducorroy);與身體藝術相關的延伸(Stuart Brisley, Salomé, Timm Ulrichs, Ulay Abramovic情侶檔, Monty Cantsin);與觀念藝術相關的脈絡(Jochen Gerz, Bruce Mc Lean);與「具體派」(Gutaï)能量的延續(Harrie de Kroon);與克萊因「人體測量」有關的(Barbara Heinisch, Nigel Rolfe);與「行動詩」相關的(Julien Blaine, Tolsty);與「聲音詩」的一些觀點有關的(Michèle Métail, Bruno Montels, Jean-Luc Parant, Pierre André Arcand, Al Pavl)等。
「行為藝術」必然的鑽入他們整體所泛稱的,在一些面向中,它們總是涉及一些簡化定義的區域,就猶如在地域性的劃分一般,因此,我們可以體會到,這是十分困難地要將某些藝術家要劃歸哪個派別的,例如當我們提到法國的行為藝術,像Saint Orlan或Joël Hubaut,另外,像波依斯,他正是行為藝術的要角明星,又同時是Fluxus運動的成員,也是觀念藝術的極具魅力之人物,另外Gilbert & George他們所有的「活體雕塑」便是一種確實的「行為過渡」。
行為藝術僅僅存在於片刻,因此,藝術家Jochen Gerz說得好:「行為藝術表現出生命之最接近死亡的最大限度,要忘卻它成為記憶的部分,行為藝術只存在於觀者的記憶當中。」
「行為」(Performance)這個字眼,恰如在英文中(也如同在16世紀時的法文)的意涵:這個意義便包含著一種「完成」之意,然而,它究竟完成何種的任務呢?由於在動詞上 to perform是同時涵蓋著一項舞台的再現、演員的角色、肢體的運動效果,以及任何工作項目的執行,這便意味著一項作品的「執行」也就是所謂的「行為的藝術」。
它的定義依照百科全書可做如下之解釋:作為一件藝術作品,它在群眾前完成之,無任何必要性的需先前完整的腳本,無須功能性而是要轉瞬間的即興捕捉,能跨越領域,或者朝向一種從零度表現出發。
在1970年代初期,一些行為藝術的開拓者先後出現,然而在1913年,未來派的核心人物Marinetti,伴隨他所發表的宣言「音樂廳」(Le Music-hall),而從音樂廳傳出來的音樂片段,它將之稱為:他的心願在一種新藝術燃燒著,並且是對過去藝術持之褻瀆的藝術。Marinetti將之稱為「驚奇的劇場」,但是他的奇特的主張,卻是訴諸於直接面對公眾的挑釁事件,不但漂亮又獨特,且是奠基於行為藝術,一種對創作的行動訴諸於至上地位的肯定。
緊接著在藝術史必須一提的,便是俄國的一些未來主義者 (例如:Bourliouk兄弟和Maïakovski),再來便是杜象(Marcel Duchamp),達達主義頗負盛名的醜聞之夜,Arthur Cravan和他的充滿爆發性的喧鬧,行動詩(poésie-action)的開拓者Pierre Albert-Birot,還有Kurt Schwitters令人拍案叫絕的語音詩,另外,我們人所稱呼之,在60年代的環境藝術的開拓者亦是。
更接近我們的年代的還有:
─ 首先是John Cage(他的4分33秒的「沈靜」,1952年)和他的一些弗拉克斯(Fluxus)的後進之士,以及所謂「異弗拉克斯」(para-Fluxus, 如:Robert Filliou, zaj等人)。
─ 日本的「具體群」(Gutaï)藝術團體,他們活躍於50年代中期,這類偶發藝術的作法,無疑的還要早於行為藝術之前,Artand承繼之(經由Cage引介到美國),他是在行為藝術群中較為有名氣的。
─ 50年代末期的一些行動詩(poésie-action)和聲音詩(poésie sonore)。
─克萊因(Y. Klein)他的著名的「人體測量學行動劇」(“anthropométries-spectacles”),還有1960~1961年Piero Manzoni 所做的活體 雕塑(Sculptures vivantes)。
─ 在60年代末,70年代初期的「身體藝術」(Body Art)。
在70年代和80年代的行為藝術孕育出一大群新的世代藝術家,也許我們可以更確切地說,這群藝術家更根本性的對一種身分的認同。
如果說「行為藝術」在美國是有一些藝術家是比較接近於表演藝術類(performing arts)(例如:舞蹈、音樂、歌唱….)而成為比較意味有「職業性」的話,例如:Robert Ashley, Meredith Monk, John Giorno, Laurie Anderson, Eric Bogosian, Karen Finley, Ann Magnuson等,那麼其實它是恰恰與之相反的而更具冒險性的,或甚至更具根本性的、更私密性的,在歐洲或在加拿大這些地方,它的出現是更具有這項運動內在性的延伸:例如弗拉克斯精神的延續(Jean Dupuy, Charles Dreyfus, Joël Ducorroy);與身體藝術相關的延伸(Stuart Brisley, Salomé, Timm Ulrichs, Ulay Abramovic情侶檔, Monty Cantsin);與觀念藝術相關的脈絡(Jochen Gerz, Bruce Mc Lean);與「具體派」(Gutaï)能量的延續(Harrie de Kroon);與克萊因「人體測量」有關的(Barbara Heinisch, Nigel Rolfe);與「行動詩」相關的(Julien Blaine, Tolsty);與「聲音詩」的一些觀點有關的(Michèle Métail, Bruno Montels, Jean-Luc Parant, Pierre André Arcand, Al Pavl)等。
「行為藝術」必然的鑽入他們整體所泛稱的,在一些面向中,它們總是涉及一些簡化定義的區域,就猶如在地域性的劃分一般,因此,我們可以體會到,這是十分困難地要將某些藝術家要劃歸哪個派別的,例如當我們提到法國的行為藝術,像Saint Orlan或Joël Hubaut,另外,像波依斯,他正是行為藝術的要角明星,又同時是Fluxus運動的成員,也是觀念藝術的極具魅力之人物,另外Gilbert & George他們所有的「活體雕塑」便是一種確實的「行為過渡」。
行為藝術僅僅存在於片刻,因此,藝術家Jochen Gerz說得好:「行為藝術表現出生命之最接近死亡的最大限度,要忘卻它成為記憶的部分,行為藝術只存在於觀者的記憶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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