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社台北14日電)2月6日全球股災致選擇權價錢泛起大幅波動,産生有較多買賣人呈現超額損失,期交所計劃階段性踐諾選擇權動態價錢不亂措施,但須先調劑國內股價指數期貨、股價指數選擇權到期月份一致以後,才能在恰當機會推出。
台股在2月6日大跌542.25點,遠月份台指選擇權價錢異常波動,乃至逆勢漲停,股價指數選擇權價錢穩定辦法再度引發評論辯論。
台灣期貨生意業務所發布新聞稿指出,台股期貨、小型台指期貨動態價錢不亂辦法甫於1月22日上線,股價指數選擇權尚無動態價錢不亂辦法。為因應將來踐諾股價指數選擇權的動態價錢不變措施,第一步須先調劑國內股價指數期貨、股價指數選擇權到期月份一致,均採3個近月加上3個月季月契約,以後才能在恰當機會推動。
依現行軌制,台股期貨為2個近月、3個季月契約;台指選擇權為3個近月、2個季月契約。
期交所說,上述計劃已依法式於2月1日經期交所生意業務營業委員會,並經2月9日期交所董事會經由過程後,後續將依規定報請主管機關審定。
別的,期交所注釋,2月6日台股重挫,期貨市場大幅波動景遇下,甫於1月22日上線實施的台股期貨、小型台指期貨動態價錢不亂辦法,並沒有被退單案例。
期交所申明,動態價錢不變辦法制度設計過程當中,赓續計算合用商品即時值格區間,針對合用商品每一筆「新進委託」一一進行檢核,而且依照該筆委託單進入買賣系統時的委託簿狀態,試算該筆委託的可能成交價錢,如買單高於即時值格區間上限、賣單低於即時值格區間下限,即會被退回。
期交所強調,動態價錢穩定辦法目標是為提防誤觸按鍵的「胖手指」,或程式買賣等造成刹時價錢異常波動。xyz xyz若價錢為「連氣兒性」漲或跌,不致會有適用動態價格不變機制而被退單情事,故並不是所有異常景遇均適用該軌制。xyz xyz
期交所诠釋,根據國外其他交易所推行動態價格不變措施曆程,及學理而言,實行措施前,需對合用商品建構理講價格模子。股價指數選擇權理論價格模子參數包括期貨即時價格、選擇權預期波動率等,相幹決議進程涉及期貨與選擇權系統間的即時買賣資訊較量爭論。
期交所表示,動態價格不變措施有關理講價格由買賣系統於盤中即時運算處置,所以盤中即時較量爭論需考量系統效能及市場交易不變,今朝股價指數選擇權序列逾1300檔,其中台指選擇權即占逾400檔,若無妥適測試完成,買賣系統承擔將會大幅加重。
以剛上線的大、小台指近月及次近月契約為例,期交所於上線前即須與所有期貨商歷經恒久的全市場測試,以確保系統運作不變後剛剛實行,沒法躁進。
另就2013年實行動態價格不變辦法的香港交易所奉行曆程來看,該辦法推出之初,也只適用於恆生期貨、小型恆生期貨及H股期貨,後續於2016年10月方納入小型H股期貨,但迄今仍未奉行到選擇權商品上。
期交所將秉持妥善計劃,於確保交易平安及不變條件下,階段性履行選擇權動態價格不變辦法,以維持整體買賣市場平安。(編纂:張均懋)20170214
文章來自: https://tw.news.yahoo.com/%E8%82%A1%E7%81%BD%E8%87%B4%E9%81%B8%E6%93%87%E6%AC%8A%E6%B3%A2%E5%8B%95%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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