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管制槍械
2010/11/28 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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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兩次三次... 我很難去形容台灣對罪犯人權的保護是一個動搖國本的錯誤 其實也不需要老夫在此鬼叫 就像棺材店的老闆一樣 "我總有一天等到你"
聽起來有一點幸災樂禍 今天一位長期從政的大老 也經歷了一般平民百姓的痛苦 看到自己的小孩被無情的暴力侵害 我竟然有鬆一口氣的感覺 總算讓高高在上的人嚐到一點小市民天天要面對的威脅 如果這種殺到門口的感受還無法讓從政的人有所覺悟 我只能用麻木不仁來形容他
當然啊 看看近年來台灣民選總統的表現 繼續在人權大傘下 讓罪犯逍遙法外 脅害小民 是絕對可能的 因為有些人總是要在死到臨頭時 才能領悟到錯誤
下面台灣法律網的連結 顯示非法擁有槍械是微不足道的小罪 雖然隨著年代改變 只要會搞鐵工的人都會做槍 法律也變的嚴厲一點 但我認為還不夠 有犯罪前科的人或是幫派份子 非法持槍 應該判二十年以上 販賣槍支 而槍隻用於殺人 應該與殺人犯同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