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那首歌嗎?
3年前, 你向我告白,唱的那首歌。
直到現在,旋律及你的歌聲仍舊不時的在我腦海裡打轉。
那時候,你用你迷人的嗓音和眼眸中的深情打動了我。
你的那股認真,是我最感動的一部份。
或許我從未告訴過你,但......
我從來沒有後悔愛上你和愛過你,現在也是--
「嫁給我。」
不是問句。
是句尾加上句號的肯定句。
沒有浪漫的氛圍、沒有價值不斐的鑽戒,你所擁有的,是那顆無價的真心。
直到婚禮的前一天,噩耗卻告訴我,你從此天人永隔。
你,不會再回來了。
那一場連環車禍,你是唯一的死傷者。
留下的,是怎麼也趕不走的悲傷。
你不知道,為了我最愛的你,我哭了整整一年,絲毫不誇張。
原本計畫要在婚後搬入的新居裡,我看見了好多你的身影。
你陪著我一起刷油漆、你陪著我一起擦玻璃、你陪著我一起整理花園......
到處都有你。
我難過的只能用眼淚來宣洩我的心痛。
然後,一直到我夢見了你--
夢中的你依舊是當初那個讓我心動的你。
你緊緊地把我擁進懷裡,告訴我要振作、要接受事實。
你告訴我,你一直都在、你不曾離開。
一覺醒來的我,沉痛地大哭了一場,可是漸漸地不再為你的死感到悲傷。
我明白,是該好好地振作了;我知道,你不想看著我一直為你難過。
「我喜歡妳的笑容。」這是你曾經告訴過我的。
而在夢中,你也說了一模一樣的話,相同的溫柔,一字不差。
所以,我懂了。
現在,我有了自己的幸福,我仍舊能感受到你在身旁。
我想說的是--
「謝謝你的愛、謝謝你對我的愛從未消失。」
你永遠都是我心中的那一塊拼圖。
最美的那一塊。
最近似乎很常更新部落格 :)
為了趕上情人節,所以在資料夾找了一陣子。
果然,被我找到了這篇。
可是當我看到簽名的時候,才發現,這是我2012年9月的作品 (驚
哈哈紙的邊緣都破破爛爛的了,但是不影響內容。
其實,情人節應該來個閃亮亮的文章才對,但是其實這篇也不賴啦 (哪來的自信?!!)
不過,愛人雖然離開再也回不來了,但是卻重新找回當初愛他的記憶,也擁有的新的幸福。
還是很美很美很美的,是吧?
雖然台灣的情人節已經過了,不過我這裡今天仍舊是2/14哦 (笑
祝大家情人節快樂+元宵節快樂!!!!!!!
我好想吃湯圓哦哦哦哦哦~~~~~~~~~ (這是什麼爛結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