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美人事件小感
2013/04/08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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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沸沸揚揚的于美人事件,就目前新聞所提供的資訊,過濾後的就是性別、權力二因素。
當掌控經濟權力後,女性是否會與所批評男性一樣陷入權力慢執。若性別角色互換後,兩性在權力分享或互助後,其中一方經濟能力增加或其他因素是否會不離不棄或選擇其他?若婚姻只剩下經濟付出或所謂公平的對待,家的價值何在?
Where is home? 為何要組成家?或許婚姻是個成人的試練場吧!不管是男性或女性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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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樓. Sir Norton 魯賓遜,救命!2013/04/15 00:11ABC 狗咬豬
家不齊的責任, 在兩造的輕疏, 尤以男方的無能見著, 婚後 15 年, 才喊識人不明! 兩邊姻親都插手, 長上的言行令人厭惡, 既不肯鬆手, 又干其何事。Marrge is always in dynamic. So I think it is important to deal with the changes between man and woman in marrage.
littlebeetle 於 2013/04/15 22:08回覆 - 2樓. 笑笑-綠洲 明湖 故鄉情!2013/04/10 18:47于美人就是心術不正!
個人以為當初姓于嫁給她老公,便是因為
老公有美國籍,于想做現成的美國人,現在有了孩子
更成為永久的美國人,看看老公已無利用值,便一腳蹬開,
于此人真是心術不正!
??? 對於美國法律不是很清楚. 以前一般人認為當了美國人是一種身分的顯耀, 可能還代表有辦法, 或許意味當時兩岸關係還不穩定. 不清楚于是否有此考量, 無論如何若女方有現實考量, 也代表她有生存壓力,于應該比James還容易生存. 錢是很重要, 但若因為錢忘了初衷(假設她真愛對方並重視組成的這個家), 就真的很可惜.
James若被釋出, 也未必是壞事, 只是夫妻兩人應該如何告訴並教育孩子, 將會是個問題. 即使于於此次得眾多專業或有權勢友人之助, 贏得戰爭, 但贏也是輸, 就看雙方如何化解吧!
是衝突也是重建省思雙方關係的契機....
littlebeetle 於 2013/04/10 22:08回覆 - 1樓. Sir Norton 魯賓遜,救命!2013/04/10 11:12有解
「能力」 要對等, 多事好商量, 于的先生, 在我看來是個獃子。然
。願聞其詳。
littlebeetle 於 2013/04/10 13:26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