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盟陳情食藥署,食安基金要透明公開陽光運作
2015/03/16 04:09
瀏覽261
迴響0
推薦0
引用0
一、 食安盟推薦熱心公益之召集人蕭忠漢出任「食品安全保護基金運用管理監督小組」委員一職。
二、 針對該小組運作,建立完全迴避原則,如委員或代表團體出席的委員均不得承接、申請基金補助案。再如委員卸任職務後,三年內,不得任職(含專兼職)食品業或食品業所投資的營利、非營利法人。另外最重要的是,為免瓜田李下,委員所屬或代表的法人,均不得承接、申請基金補助案。
三、 針對該小組運作,應比照台北市政府的陽光、透明與公開決策模式進行,如非屬機密案件,應歡迎記者旁聽;會議資料或內容,保密期間應有一定期限,之後由委員自行決定是否公開。
四、 本屆委員任期縮短為一年,屆滿後,應比照台北市政府公開、海選適當人才。
五、 公開本屆委員 貴署遴選標準,尤其是「食品安全保護基金運用管理監督小組」成員之一的社會公正人士,其公正的標準為何?!
你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


